标题: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3年度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索引号: 11370300MB286462XU/2023-5409102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2-04 发布机构: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3年度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3-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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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以来,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领导下,在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认真贯彻落实《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政府系统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字〔2023〕10号)要求,扎实推进代表委员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圆满完成全部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3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共承办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18件,其中市人大代表建议12件、市政协委员提案6件,主办件4件,分办件3件,协(会)办件11件。主要涉及规划管理、要素保障、耕地及林草湿地保护、民生领域热点等方面的内容。代表委员们的建议提案论据充分,建议科学,符合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实际,对进一步做好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具有很好的指导借鉴意义。截至目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承办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已全部办结,办结率、面复率和办理满意率均为100%。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与贯彻市委、市政府部署和落实年度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始终把抓好办理工作作为推动全系统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重要抓手。局党组专题研究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靠上抓,业务科室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印发《关于分解落实2023年度政府系统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各项内容的牵头领导、承办科室、协办科室、办理时限、办理要求等,确定专人负责跟踪督办和答复工作,做到“定人、定责、按时、保质”,确保了办理工作的高质高效、落实落地。

(二)规范办理程序,加强督查督办。建立督查督办、调查研究、考核评比、成果转化等长效工作制度,规范分办、沟通、走访、意见反馈、跟踪落实等各环节办理程序。定期组织相关科室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进行会商,及时研究办理措施,确保问题有效解决。切实将各级代表反映的民声民意民智转化为改进工作、优化环境、促进发展的持久动力,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在市政府政务公开市级部门单位信息公开栏目,主动公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总体情况及建议提案答复件。

(三)加强沟通协商,密切协作配合。办理工作中,积极推进全过程沟通协商,严格落实办前询访、办中走访、办后回访的“三访”办理机制。办理前,主动与代表委员交流沟通,全面了解代表委员的意图和要求,及时听取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办理中,通过上门走访、电话、邮件等形式,与代表委员深入交换意见,积极协商,力争达成共识;答复后,及时跟踪反馈,听取建议人对办理结果的意见和建议。对于会办件,主动加强与主办单位的沟通联系,及时将答复意见反馈主办部门,并配合做好与代表委员的沟通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三、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承办的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高度重视,逐一进行研究分析,结合日常业务工作抓好具体落实,积极转化为做好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内在动力。

(一)规划管理方面。对杜春霞等11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和规范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和管理的建议》,配合民政部门做好殡葬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编制,做好未来殡葬设施用地和空间预留。加强要素供给,持续完善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土地手续办理流程,让群众享受更好殡葬服务。对翟克兵代表提出的《关于人大对中心城区义务段学校规划和建设立法的建议》,在规划修改、用地供应和规划许可工作过程中做好城市级教育设施的规划和用地保障。在编制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时,科学合理布局教育设施、确定容量规模。对刘光文等5位代表提出的《关于涝淄河改造的建议(胶济铁路南段)》,在《淄博市张店区沣水镇总体规划(2017-2035年)》中已保障该河道用地,后期积极做好项目规划及用地保障工作。对徐光智等5位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城市居民小区停车难的建议》,编制《淄博市主城区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专题研究》,对停车配建管理分区划定、建设项目类型和停车位分类、配建停车位指标等进行研究分析,并对停车位配建管理机制提出完善建议。优化停车设施配建标准,参与联合印发《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的落实措施》。做好建设项目配建停车位规划管控,开展全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停车位规划建设专项工作。对葛春强委员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农村养老服务的提案》,制定出台《淄博市村庄规划编制与成果标准化导则》(试行),明确编制村庄规划时要依据村庄类型、人口规模和实际需求,完善村庄行政管理、文化、教育、医疗、福利等公共服务设施,优化设施布局,保障养老等设施用地。对李咏芹委员提出的《关于将文旅思维纳入城市规划建设全过程的提案》,从总体规划层面为打造高质量发展和高品质生活空间,建设彰显齐文化特色的魅力城市做好规划引领。在详细规划层面,进一步与文旅思维相衔接在编制城市设计时,积极融入文旅思维在重大项目方案中设计,落实文旅思维加强道路及停车设施建设,保障文旅需求在城市更新项目中,聚焦“文化塑造”聚焦“活力品质”,提升城市景观及配套设施深挖地域文化特色,推进齐文化“两创”加强文旅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的文旅体验度推进文旅项目建设,培育文旅融合新业态对鹿斌佐委员提出的《关于建设市级大型公共场馆设施的提案》,深入进行调研,提交《关于调整市博物馆等有关场馆建设选址建议的报告》。新建美术馆、博物馆项目已进入规划设计阶段,青少年活动中心、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中心、城市馆提升改造项目现已列入储备项目,在土地、资金等条件具备后择机启动建设。对刘宝勇委员提出的《关于健全完善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提案》,持续做好用地保障和规划服务,不断促进养老服务设施健康有序发展。对王玉杰委员提出的《关于强化市域统筹协调联动构建大招商格局的提案》,统筹规划各区县空间资源,为产业空间布局优化整合奠定坚实基础。在新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三区三线”划定过程中,结合各区县产业发展实际和需求,统筹划定城镇开发边界规模,明确重点发展区域,从源头上防止产业空间布局碎片化,为打造产业集群,实现均衡发展预留空间。

要素保障方面。对钱军等12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张店区城市更新的建议》,优化审批管理,通过容缺预审、规划豁免等措施,缩短带方案出让项目审批周期,降低资金成本。利用土地挂牌的审批“空窗期”,提前开展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联合预审。同时,积极做好匹配土地工作弥补城市更新资金缺口。对李永凯等3位代表提出的《关于抢抓省会经济圈一体化发展历史机遇 加快推进周村区济淄同城化先行区建设的建议》,开展《济淄同城化科创大走廊先行区规划》编制工作,整体打造“一心三轴”总体格局。按照国土空间规划和“三区三线”等空间管控规则,指导相关区县做好镇总规、村庄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提前介入、积极配合和参与建设项目选址,争取将更多符合条件的项目列入省重大重点项目清单,全力争取使用省级统筹指标保障项目用地需求。对田立忠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中小微装备制造企业扶持力度的建议》,出台《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工业用地供应方式的意见》,健全工业用地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供应体系,支持中小微装备制造企业选择适宜的用地方式。实行地价鼓励支持政策,对已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工业用地,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对工业项目用地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公开出让的,工业项目用地出让价款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分期缴纳,首期缴纳比例不低于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50%,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付清,余款按照合同约定及时缴纳,最迟付款时间不得超过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可不计利息。针对非住宅国有建设用地,出台《关于办理出让土地续期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续期应当符合的条件、办理程序、续期土地使用方式等。

耕地保护方面。对白京波等3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对“非农化非粮化”耕地进行监管的建议》,夯实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压实各级党委政府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在市对区县的高质量发展考核工作中,已落实将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不合理流出问题整改工作情况纳入“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考核项的考核细则中,充分激发基层党委政府耕地保护的主动性和能动性。出台《淄博市全面建立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探索研发“田长云”管理平台,助力基层田长巡田发现问题实时上报。印发《进一步加强“田长制”办公室职能运行管理的通知》,指导区县“田长制”办公室落实总统筹、总协调职能,扎实推进耕地保护各项工作。加大田长培训力度,进一步提升了各级田长政策水平和履职能力。

林草湿地保护方面。对张玉宝等5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太河水库水源保护地生态产业发展的建议》,编制《太河库区周边山体绿化规划》,近年来在淄川区安排山体绿化提升1.6万亩,其中太河库区(太河镇、西河镇)0.7万亩。为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统筹耕地保护、造林绿化和规划建设的关系。

确权登记方面。对周仕勇代表提出的《关于市政府出台关于企业土地分割变更登记的指导意见或办法的建议》,依据《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工业企业用地及厂房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的通知》(淄自然资字〔2019〕66号)、《关于建立企业不动产分割审查登记制度的通知》(淄自然规划字〔2021〕25号)有关规定,围绕制约工业企业经济发展的困难和问题,依法办理企业土地分割变更登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支持企业健康发展。对张建全委员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质量的建议》,全面推行采用承诺制、数据共享等方式获取部分申请材料,努力减轻申请人负担,为申请群众和办事企业切实提供便利。依托《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进一步梳理不同登记业务类型的申请要件,进行规范和统一。扩展数据共享功能,提升“一网通办”使用率,利用网办平台提升登记服务质效,统一受理审核标准。

四、下一步打算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是联系群众、畅通民意的桥梁和纽带,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凝聚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心血和智慧,代表着广大人民群众的呼声和期盼。下一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部署要求,不断提高建议提案办理质量和效率,扎实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全力推动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事业高质量发展,切实做到让代表、委员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0月27日       

 

(联系人:王阳,联系电话:0533-2779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