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122号提案的答复
市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
122
建议人:
主办单位: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
答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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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议内容

王冬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学校门前增设行人过街天桥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我市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长,道路交通拥堵和停车难问题日益凸显,学校、商场、写字楼周边尤为突出。

分析主要原因是学校周边拥堵时段集中在早晨上学和下午放学两个阶段,主要是放学时段,拥堵时间均超半小时以上。该时间段产生的拥堵,属非正常交通拥堵,基本属于由接送学生的车辆和家长造成。接送家长普遍存在罚不责众心理,一到接送学生放学时段,交通法规法律意识淡薄,更加剧了拥堵度。

为有效缓解学校周边交通拥堵问题,淄博市政府多次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研究,做了大量工作进行应对:一是组织编制了《淄博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对全市交通状况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明确了社会公共停车场、公共建筑和居住区配建停车场等停车设施的总体布局和建设时序。二是组织编制《淄博市主城区机动车停车场专项规划》,使城区停车做到“有位、有法、有序、有度”,让停车设施供给结构更加合理。三是组织相关部门对停车位资源进行优化配置、交通组织管理等加强研究,最大程度上解决停车难问题。四是积极推动城区停车设施的立体化发展,在立体车库建设方面,制定了的诸多优惠政策。如简化审批流程,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建设,采取地上建筑面积不计算容积率(不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等一系列奖励措施助推立体停车楼项目建设。五是针对学校周边接送学生上、下学停车影响交通问题,公安交警部门也采取了相应的临时停车、疏导等措施缓解交通压力。

下一步,我市将以《淄博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为依据,结合不同学校地段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人行过街天桥的标准与形式,逐步完善步行交通系统的规划和建设,进一步优化缓解学校门前及周边的交通环境。同时,还要结合《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明确规定的“城市交通要树立行人优先的理念”,保障出行安全,宣传和倡导广大市民绿色出行,切实转变过度依赖小汽车出行的交通发展模式,才能使您反映的问题得到更好的解决。

感谢您对我市规划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为我们提出了很好的建议。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指正。

                                    淄博市规划局

                                   2016年6月24日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淄博市规划局综合办  马艳丽

联系电话:3170249

抄送单位: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


关于在学校门前增设行人过街天桥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