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83号提案的答复
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
83
建议人:
主办单位: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
答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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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议内容

民进市委:

你委提出的“关于在淄博义乌小商城华光路段设立人行通道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淄博义乌小商品城的日益繁荣和周边地块开发建设以及居民出行机动化程度的不断提高,您在提案中提到的问题确实比较突出,人车争占有限道路空间的矛盾日益凸显,对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等交通设施的需求越来越迫切。

《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改进和完善城乡规划工作的意见》(鲁发〔2015〕7号)明确要求加大人行横道、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等设施密度。2017年我局已启动新一轮《淄博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的组织编制工作,本轮规划我们将结合不同地段的实际情况,例如学校、医院、商场、写字楼等地段,综合考虑人行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设施的标准与形式,合理规划公交站点,逐步完善交通流混杂地段的综合交通系统的规划和建设,进一步优化城市道路功能与整体布局,促进城市交通的健康、有序和可持续发展。

根据《城市人行天桥与人行地道技术规范》对于修建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的选址要经过充分的人流车流调查,方案的设计论证和公开征求意见等程序,而且需要财力保障。同时,结合《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明确规定的“城市交通要树立行人优先的理念”,需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倡导广大市民绿色出行,切实转变过度依赖小汽车出行的交通发展模式,全社会共同努力,文明出行,也是有效缓解您反映的问题办法之一。

感谢您对规划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为我们提出了很好的建议。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指正。

 

淄博市规划局

                    2017年7月10日

 

(联系单位:淄博市规划局规划一处 联系人:王小燕

联系电话:2210601)

抄送单位:市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


关于在淄博义乌小商城华光路段设立人行通道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