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89号提案的答复
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
89
建议人:
主办单位: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
答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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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议内容

徐向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城区新建中小学增设地下停车场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中国经济和购买力的日益壮大,与日俱增的汽车消费和发展相对缓慢的停车经济形成鲜明的对比,为进一步合理配置停车设施,提高空间利用效率,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2016年8月31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城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及用地政策的通知》(建城2016193号),明确提出要充分结合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利用地下空间分层规划停车设施,在城市道路、广场、学校操场、公园绿地以及公交场站、垃圾站等公共设施地下布局公共停车场,以促进城市建设用地复合利用。

  为解决停车难的问题,淄博市政府多次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研究,提出解决停车难的合理化措施:一是2008年委托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了《淄博市综合交通规划》,今年开始修编。二是2012年市政府组织编制了《淄博市主城区机动车停车场专项规划》,今年结合城市综合交通规划修编工作,对《淄博市主城区机动车停车场专项规划》组织实施评估,进一步梳理完善停车场相关规划成果,把城市停车问题纳入下一步城市双修试点重点工作内容,构建起合理的停车设施供给结构。三是严格按照《山东省城市建设项目配建停车位规范》(J11734-2010)等要求,在规划编制、审批过程中,尤其在规划条件中明确了应配建停车位标准。四是在立体车库建设方面,也制定了诸多优惠政策。采取简化审批程序、地上建筑面积不计算容积率(不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等一系列措施助推立体停车楼项目建设。较成功的案例为义乌小商品城西侧地面停车场改为四层停车楼项目,该项目建成后大大缓解了商品城停车难问题。五是全面启动城区停车场改造建设。在今年4月28日全市“三改三建”工作推进会上,周连华市长指出,要抓紧制定实施方案,创新政策配套,更新停车场建设标准与规范,疏通社会化停车场建设的投资与审批通道,制定全市停车场近期建设项目库,加大力度向前推进,在缓解停车难问题上取得显著进展。调度落实工作现在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

  在新建中小学时利用操场建设地下停车场,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居民居住停车和接送学生停车难问题,青岛市黄岛区和浙江省杭州市也已经进行了先行先试,主要有两种运作模式:一是政府投资,从满足公共需求出发,提高学校建设标准和预算,增建地下停车场;二是引入市场机制,在解决好地下停车场的土地产权问题和投资与收益问题的前提下,引入社会资本运营。借鉴国内先进城市经验,我市也在逐步进行探索推广,如桓台县新建的城南学校,政府投资利用小学部操场建设了地下公共停车场,将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城市停车难的问题。

  停车难是目前中国城市都面临的难题,单靠“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方法无法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难题。大量建设停车库(场)有可能刺激城市的汽车消费,造成对停车库(场)的需求增高。而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引导市民采用绿色出行方式,才能根本有效地缓解停车位紧张问题。

  为方便居民出行,我市已对主城区公交线网进行了优化。根据《淄博市主城区公交线网优化方案》,我市将按照城市公交、轨道交通、自行车“三元融合”的总体要求,构建布局合理、运行高效、与“走在前列”相匹配,与“工业强市、文化名城、生态淄博”相适应的城市公交线网体系。2017年主城区将新增200台新能源公交车、新开6条公交线路、完成5大公交枢纽,到2020年,公交线路数量将由目前的34条增加至66条,公交站点500米覆盖率将达100%。通过这些措施可以大大提高公交出行的分担率,进而抑制城市机动化快速增长,降低对停车库(场)的需求。

  感谢您对规划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为我们提出了很好的建议。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指正。

                           淄博市规划局

                         2017年7月10日

 

(联系单位:淄博市规划局研编办  联系人:马艳丽

联系电话:3170249

抄送单位:市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


关于对城区新建中小学增设地下停车场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