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非农化”“非粮化”耕地进行监管的建议办理答复
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
2023039
建议人: 白京波、于军、齐文
主办单位: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答复时间: 2023-08-24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白京波等3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非农化”“非粮化”耕地进行监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一)夯实耕地保护主体责任。耕地保护是“国之大者”,粮安天下,耕保先行。近年来淄博市积极响应保护耕地的动员号令,在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上采取了坚决措施,取得了良好成效。市级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压实各级党委政府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在市对区县的高质量发展考核工作中,已落实将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不合理流出问题整改工作情况纳入“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考核项的考核细则中,充分激发基层党委政府耕地保护的主动性和能动性。

(二)全面推行田长制。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了《淄博市全面建立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由市长和市委书记共同担任总田长,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分级担任田长,全市共设立市、区县、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田长及网格员5705名。探索研发了“田长云”管理平台,助力基层田长巡田发现问题实时上报。印发了《进一步加强“田长制”办公室职能运行管理的通知》,指导区县“田长制”办公室落实总统筹、总协调职能,扎实推进耕地保护各项工作。加大田长培训力度,已培训各级田长及网格员共计3.1万余人次,进一步提升了各级田长政策水平和履职能力。

二、下一步打算

一是严格耕地保护目标考核。持续坚持目标导向、考核导向、结果导向,强化有解思维,进一步深入研究探索,优化全市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绩效考核体系,把考核作为推动耕地保护的驱动力量,坚决遏制新增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稳妥消化存量。

二是深化落实“田长制”。进一步建立健全“田长制”巡查、评价等配套制度,规范运行。加强培训,全面提升各级田长政策水平和履职尽责能力。充分发挥市级“田长制”办公室的职能,加强对各级“田长制”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强化结果应用,督导各级田长落实“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工作机制,力争将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问题“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坚决遏制新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中“非耕地”问题。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

                        2023824

 

(联系单位: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人:胡丽秋,联系电话:13455317208

(此件主动公开

题目: 关于对“非农化非粮化”耕地进行监管的建议 理由: 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2021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广西考察时强调:“要严格实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保护耕地的责任,稳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耕地保护要求要非常明确,18亿亩耕地必须实至名归,农田就是农田,而且必须是良田。”这是对粮食安全新形势新挑战的深刻洞察,也是对严格保护耕地的动员号令。为此,淄博市委市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现象,并取得了良好效果。近期在调研过程中发现在部分地区特别是在临近村庄的地方,仍然存在大量耕地非农化、非量化现象,主要表现在:一是将粮田种上树木,进行非粮化种植;二是在粮田上建设养殖场,饲养鸡、鸭、牛、养等;三是在粮田上搭建板房、铁皮房、敞篷等非农设施,进行收菜、维修等;四是嫌地块小,不能机械化操作,直接弃耕撂荒;特别是南部山区由于地块小、交通不便利、老龄化严重撂荒趋势较为严重。为此特作如下建议: 1、将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列入对村、镇的绩效考核,落实责任,追究到人。 2、借鉴“河长制”管理制度,实施“田长制”制度,加强对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的监管,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和恶化。 3、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新型职业农民和种粮大户对宜农耕地的流转和托管,实现规模化、智能化和集约化经营。 4、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宜农地块小、高低不平的土地,进行小流域、小区域综合治理,实现成方连片、水电路渠综合配套,为机械化、智能化发展打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