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立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高青县重点项目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保障方面予以倾斜支持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有关新增建设用地保障情况
自2020年起,国家改革土地利用计划管理方式,取消“因素法”分配,改为“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以真实有效的项目落地作为配置计划指标的依据。按照《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预支2022年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通知》(鲁自然资办字〔2022〕3号)和《中共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省市县三级联动做好用地服务保障工作的函》要求,我局及时印发了《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做好2022年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预支和建设用地报批工作的通知》、《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跟着项目走实施方案>的通知》,对符合拿地条件、资金到位、急需开工的项目,允许提前预支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做好用地保障工作。
截至目前,2022年我市共预支新增建设用地指标3532亩,其中仅为高青县就预支1131亩,保障了山东隆华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108万吨/年PA66项目、淄博农发鲁青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淄博智慧城乡冷链仓储物流综合项目等8个项目用地需求,预支规模位于全市首位,且远远高于其他区县,对符合使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需求的项目全部予以保障,有力推动了高青县重点项目建设进程。
积极做好省级以上重点基础设施项目用地报批工作,争取国家用地支持。其中山东淄博高青忠信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面积5.9亩,已于2022年3月28日经省政府批复;高青至商河高速公路,用地面积684亩,在高青县完成土地组卷后,我局仅2天时间就完成审查任务和市政府审签程序,在全省率先完成上报工作,并顺利通过省厅审查和部预检,目前省厅正在履行正式报部程序。上述2个项目均在批准用地时由自然资源部直接配置指标,共计争取国家指标支持690亩。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强化重点项目选址,做好项目用地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将项目选址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产业政策等审查事项前移至项目谋划生成阶段,避开永久基本农田、生态红线保护范围,优先选用批而未供闲置存量土地和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土地,确保项目选址符合规划要求并具备征收条件。
二是指导高青县建立项目储备库,实行发改、交通、水利、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等部门联合审查。重点加强对拟用地项目的产业政策、投资计划、资金落实、环境影响、规划符合性、用地标准等内容进行论证,并对拟投资建设单位的经济实力、社会信誉等情况进行核实,确保新建项目的质量。
三是配合牵头主管部门指导用地单位提前开展项目立项、可研等前期工作,有针对性地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省重大和省重点基础设施项目清单,争取省级以上指标保障;无法列入省重大和重点基础设施项目清单的,鼓励用地单位充分利用存量建设用地;确需使用新增建设用地的,统筹安排市级核补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保障项目用地需求。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