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003号建议的答复
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
5003
建议人:
主办单位: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
答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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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家亮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临淄大道与湖罗路交叉口设立互通式立交桥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湖罗路(鲁山大道)作为城市南北向的一条快速路,是张店区的东外环,规划道路红线60米,两侧各控制50米绿地;临淄大道(张辛路)作为城区间东西向的重要通道,东四路—鲁山大道段规划道路红线70米 、鲁山大道—金烯北路段规划道路红线40米,道路性质为快速路   ,两侧各控制50米绿地;目前这两条道路的车流量较大,交叉口拥堵现象较为严重。

城市交通是城市社会活动、经济活动的纽带和命脉,对城市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起着重要的作用,长期以来,我局非常重视城市道路交通的规划管理工作。早在2008年,根据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局就通过招标优选的方式确定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了《淄博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近几年来,在该规划的指导下,我市完成了黄河大道(果周路)、鲁山大道(湖罗路北延)、鲁泰大道东延、原山大道(西十三路)贯通等城市外环路的建设工程,使城市快速联络线的“井字形主骨架”结构已具雏形;淄博市城市总体规划中确定“快速路与高速公路或快速路相交时采用立体交叉,快速路与道路网中重要道路相交时采用立体交叉,其他路口一般采用平面交叉”,已经明确鲁山大道(湖罗路)与张辛路(临淄大道)交叉口为互通式立交桥,且在该交叉口周围的地块规划中对立交桥用地做了适当预留。

下一步我局将与其他部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做好规划服务。相信随着立交桥的建设完成,交通拥堵现象将会得到有效解决。

感谢您对规划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为我们提出了很好的建议。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指正。

 

  

                              淄博市规划局

                              2016年6月24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淄博市规划局行政许可二科  孙永华 

联系电话:2306852

抄送单位: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


关于临淄大道与湖罗路交叉口设立互通式立交桥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