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051号建议的答复
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
5051
建议人:
主办单位: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
答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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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议内容

李兴贵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古村落保护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们对我市“古村落”保护规划工作的关注支持!

代表们提到的“古村落”保护,虽然业界对其提法及解释不一样,基本可以归入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保护中去。市规划局在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及驻地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等规划编制中一直重视“古村落”的保护。

淄博市拥有雄厚的历史文化积淀,是“齐文化”发祥地,历史文化遗存众多。截止今年,已获批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1处(临淄区)、国家历史文化名镇1处(桓台县新城镇)、国家历史文化名村1处(周村区王村镇李家疃村)、省级历史文化名城1处(淄博市)、省级历史文化名镇2处(周村区王村镇、淄川区峨庄乡已合并到太河镇)、省级历史文化名村2处(淄川区洪山镇蒲家庄、淄川区太河镇上端士村)、国家传统村落3处(周村区王村镇李家疃村,淄川区太河镇上端士村、梦泉村)、省级传统村落共三批48处。已初步建立了由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三个层次组成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对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国家级、省级传统村落保护已基本实现镇村有规划。

在具体编制规划时一是坚持保护与开发、继承与发展,突出特色、因地制宜,同步传承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二是调查村落传统资源,建立传统村落档案,明确传统村落特征和保护价值。三是编制保护规划专篇,确定传统资源保护对象,划定保护范围,提出传统资源保护措施,提出改善村落人居环境、发展村落经济文化的措施,以实现传统村落可持续发展。四是对其中的故城、古墓群、古文化遗址、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地段、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等需要保护的内容划定紫线范围和管控要求。

淄川区第一、二批传统村落共有17个,其中太河镇15个,昆仑镇1个,寨里镇1个。太河镇首批13个镇政府已委托山东省城镇规划建筑设计院、山东鲁建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其中上端士村、梦泉村2个国家级传统村落的保护发展规划,省住建厅已组织专家评审;西股村、双井村、柏树村、西岛坪村、罗圈村、土泉村、纱帽村、石安峪村、杨家庄村9个省级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成果都已完成。此外,第二批太河镇涌泉村、王家庄村、昆仑镇刘瓦村、寨里镇南峪村4个省级传统村落的保护发展规划也都在编制中。该项工作主要由市规划局淄川分局配合区住建局开展工作。

古村落保护工作意义重大,我们虽然已做了一些工作,但还有很大的差距。未来将围绕古村落保护开展文化传承创新为主题的系列策划、规划,激发古村落新的活力,使其在文化名城建设中成为亮点。

感谢您对规划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为我们提出了很好的建议。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指正。

 

 

                                  淄博市规划局

                      2016年6月24日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淄博市规划局规划科   庞庆林

联系电话:3172326

抄送单位: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


关于加强古村落保护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