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淄博市测绘资质单位 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发文机关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文字号
淄自然规划字〔2023〕110号
索引号
11370300MB286462XU/2023-5387756
成文日期
2023-09-14
发文日期
2023-09-14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气象、水文、测绘、地震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开展2023年淄博市测绘资质单位
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淄自然规划字〔2023〕110号
各区县(功能区)自然资源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各测绘资质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山东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要求,全面加强测绘地理信息单位事中事后监管,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依据《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山东省测绘资质单位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3〕66号)、《淄博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2023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淄双随机办〔2023〕4号)要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联合开展2023年全市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自然资源部门检查内容
1.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查。检查受检对象2021年8月-2023年7月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完成的测绘航空摄影、地理信息工程、工程测量和不动产测绘等地理信息成果,侧重“多测合一”工程建设项目、实景三维成果。内容包括项目技术设计书、技术总结、检查报告等技术文档编写的规范完整性;引用起始成果、资料的合法性、正确性和可靠性;成果资料(各级控制、图件、成果等)的完整性和规范性,以及成果质量管控落实情况;项目中使用仪器、设备等检定情况,精度指标与项目设计文件符合性及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等情况。
2.测绘资质监督检查。检查测绘资质管理信息系统提报的法人资格、技术人员、技术装备等信息与测绘单位实际情况的一致性;测绘项目合同履约情况;技术和质量保证体系;测绘地理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和管理制度建设情况;测绘项目备案、成果汇交等法定义务履行情况;安全生产组织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岗位培训;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奖励制度的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宣传警示教育;安全生产自查自纠、问题台账建立等落实情况。
3.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检查。涉密地理信息和测绘成果保密管理制度建设情况;涉密测绘成果保管、使用人员保密教育和岗位培训情况;存储或处理涉密地理信息数据的计算机或计算机网络与互联网物理隔离情况及技术防护情况;存储或处理涉密地理信息数据的计算机、办公设备、移动存储介质的维修、销毁等情况;加工、处理、存储涉密测绘成果的计算机、网络、移动存储介质的使用是否符合保密基本要求。
(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检查内容
登记事项检查。检查是否将营业执照置于住所或者营业场所醒目位置,营业执照是否存在涂改行为;检查印章、银行账户、牌匾、信笺等所使用的名称是否与登记注册的名称相同(其中从事商业、公共饮食、服务等行业的企业名称牌匾可适当简化),是否存在擅自变更名称的行为,合伙企业是否在其名称中标明“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或者“有限合伙”字样,要求提供银行账户名称情况开展核实;营业执照上载明的经营期限,是否存在超出经营(驻在)期限开展经营活动的行为;主营业务范围是否与登记的范围一致,是否存在超出登记的经营(业务)范围开展一般性经营活动的行为;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是否与实际路牌、楼层等情况一致;对属于实缴制行业的企业出资情况进行核查,检查企业提交的验资报告、财务报表、银行进账单等证明材料,排查有无虚假出资、抽逃出资、虚报注册资本等线索;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是否担任其他被吊销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检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是否变更未登记。
二、受检单位
受检乙级测绘资质单位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过山东省政府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按照不少于全市乙级测绘资质单位总数三分之一的比例随机抽取14家。
三、组织实施
(一)责任分工。对乙级测绘单位的年度监督检查工作,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组织实施。
(二)资质单位自查。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区县(功能区)自然资源部门要指导各测绘资质单位对照自查内容(详见附件2、3),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三)下发检查通知。提前3天时间向受检单位下发书面检查通知书,告知受检的内容、时间和有关要求。
(四)实地检查。召开检查首次会议,听取受检单位工作情况汇报后宣布检查项目,查验相关资料,开展检查工作。
(五)反馈情况。召开检查末次会议,根据实地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受检单位反馈检查情况,提出整改意见。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检查流程随同测绘行业的监督检查,检查结果处置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自行决定。
四、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从通知下发之日起至9月28日,召开动员部署会,检查单位编制监督检查实施方案,随机抽取确定受检单位,组织检查人员进行培训。
第二阶段:10月7日-10月31日,组织实施检查。
第三阶段:11月1日-10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年度监督检查工作总结、情况统计报表上报省自然资源厅。
第四阶段:11月11日-15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职责分工,审核检查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告,将检查结果录入山东省政府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并完成报送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区县(功能区)自然资源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年度监督检查工作,积极沟通协调,及时指导各资质单位认真开展自查,做好配合工作。
(二)要加强协作。今年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探索实行联合监管第一年,各区县(功能区)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协作配合。受检资质单位要实事求是,按要求填写附件2、3,确保其真实性,盖章扫描后于2023年9月28日前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测绘管理科。受检单位要提前准备受检资料(详见附件4),对不如实提供有关材料,故意隐瞒、拒绝和阻碍检查工作正常进行的单位,按照信用管理等有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理。
(三)要严守纪律。检查人员不得妨碍受检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廉政纪律和保密纪律,不得索要受检单位的财物,不得泄露受检单位成果和商业秘密。如有失职渎职和违纪的人员,要依法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联系人及电话: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土测绘管理科 苏睿倩 0533-2771064
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曹新国 15552870178
电子邮箱:zbgtjchk@zb.shandong.cn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信用监督管理科 田明明 0533-3110955
附件:1.乙级测绘资质单位受检名单
2.测绘资质单位自查情况记录表
3.测绘资质单位2021年-2023年测绘项目清单
4.测绘资质单位现场提供检查材料清单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乙级测绘资质单位受检名单
序号 |
资质单位 |
区域 |
备注 |
1 |
淄博鑫诚测绘有限公司 |
张店区 |
|
2 |
山东地博土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张店区 |
|
3 |
山东华梦测绘有限公司 |
张店区 |
|
4 |
淄博新世纪规划事务所有限公司 |
张店区 |
|
5 |
淄博市规划信息中心 |
张店区 |
|
6 |
山东鸿润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 |
张店区 |
|
7 |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高新区 |
|
8 |
山东中科地理信息有限公司 |
高新区 |
|
9 |
山东星源地信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
高新区 |
|
10 |
淄博银马房地产服务有限公司 |
周村区 |
|
11 |
淄博市周村天宇测绘有限公司 |
周村区 |
|
12 |
淄博启源不动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 |
临淄区 |
|
13 |
淄博市八五测绘院 |
高青县 |
|
14 |
淄博数纬测绘有限责任公司 |
沂源县 |
|
附件2
测绘资质单位自查情况记录表
单位 |
|
资质等级 |
|
|||||||||||||
办公地址 |
|
|||||||||||||||
单位业绩和获奖情况 |
业绩(2年内) |
获奖(2年内) |
||||||||||||||
|
|
|||||||||||||||
一、测绘资质与测绘成果质量 |
||||||||||||||||
1.专业技术人员情况 |
||||||||||||||||
测绘专业技术人员(此表格不够的可按所列格式另附页) |
||||||||||||||||
序号 |
姓名 |
专业类别等级 |
所学专业 |
毕业院校 |
情况记载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此表格不够的可按所列格式另附页) |
||||||||||||||||
序号 |
姓名 |
专业类别等级 |
所学专业 |
毕业院校 |
情况记载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主要仪器设备情况(此表格不够的可按所列格式另附页) |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出厂编号/序列号 |
标称精度 |
发票编号 |
情况记载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专业软件名称 |
开发单位 |
发票编号 |
符合其功能性的佐证材料 |
情况记载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其他硬、软件建设情况 |
|
|||||||||||||||
注册资金(万元) |
|
人员社保 |
|
|||||||||||||
法人、单位名称、单位地址变更申报情况 |
|
|||||||||||||||
二、市场行为方面 |
||||||||||||||||
检查内容 |
情况记载 |
|||||||||||||||
1.规章制度建立、执行情况 |
|
|||||||||||||||
2.市场项目承揽情况(招投标) |
|
|||||||||||||||
3.执行国家收费标准情况 |
|
|||||||||||||||
4.测绘项目事前备案情况 |
|
|||||||||||||||
5.是否有测绘项目转包现象 |
|
|||||||||||||||
6.是否有转让测绘资质与测绘成果现象 |
|
|||||||||||||||
7.是否有超范围测绘现象 |
|
|||||||||||||||
8.是否有市场不正当竞争行为 |
|
|||||||||||||||
9.成果汇交情况 |
|
|||||||||||||||
三、质量保证体系 |
||||||||||||||||
检查内容 |
情况记载 |
|||||||||||||||
1.技术规范标准执行情况 |
|
|||||||||||||||
2.质量体系建设及运行情况 |
|
|||||||||||||||
四、成果资料档案管理 |
||||||||||||||||
检查内容 |
情况记载 |
|||||||||||||||
1.是否建立了涉密测绘成果保密管理制度和保管登记、借阅台账 |
|
|||||||||||||||
2.是否存在擅自扫描、复印、转让、转借涉密测绘成果的情况 |
|
|||||||||||||||
3.核心涉密人员是否持有保密培训证书 |
|
|||||||||||||||
4.是否存在将涉密测绘成果长期留存在个人手中的情况 |
|
|||||||||||||||
5.使用目的或项目完成后,涉密测绘成果是否由专人核对、清点、登记、造册,按规定销毁 |
|
|||||||||||||||
6.存储和处理涉密测绘成果的计算机是否与互联网物理隔离,是否有与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交叉使用移动存储介质的情况 |
|
|||||||||||||||
7.是否使用非涉密计算机或非涉密存储介质存储、处理涉密测绘成果 |
|
|||||||||||||||
8.是否存在涉密测绘成果下落不明或丢失情况,是否及时报告所在地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
|
|||||||||||||||
9.本单位现存各类涉密测绘成果情况(种类、数量) |
||||||||||||||||
五、测绘作业证申办及管理情况: |
||||||||||||||||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3
测绘资质单位2021年-2023年测绘项目清单
填表单位(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序号 |
项目名称 |
合同额 (万元) |
委托单位 |
项目地点 |
项目完成时间 |
项目类型 |
1 |
|
|
|
|
|
|
2 |
|
|
|
|
|
|
3 |
|
|
|
|
|
|
4 |
|
|
|
|
|
|
5 |
|
|
|
|
|
|
6 |
|
|
|
|
|
|
7 |
|
|
|
|
|
|
8 |
|
|
|
|
|
|
附件4
测绘资质单位现场提供检查材料清单
一、测绘资质监督检查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测绘单位资质证书、组织框架及机构设置运行图;测绘单位人员花名册及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书与职称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材料;仪器设备及软件清单及所有权证明;测绘质量保证体系制度及运行情况;测绘地理信息项目登记表;测绘地理信息成果汇交凭证。
二、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查
资质证书原件;质量管理体系文件;项目合同书或委托书;技术设计书(须具有甲方审批、盖章);技术总结;检查报告;仪器检定证书原件及自检项目资料;成果资料(各级控制、图件、成果等);原始数据(电子成果数据);其它相关资料。
三、保密检查
从事涉密测绘业务人员签署的保密责任书及培训证书;涉密测绘成果提供使用台账;对属于国家秘密的地理信息的获取、持有、提供、利用情况数据记录;测绘成果和资料档案接收、整理、保管、使用、销毁台账;其它相关资料。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