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决策后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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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3-10-07 发布机构: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淄博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决策后评估报告

发布日期:2023-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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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决策后评估报告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有关要求,我局组织对《淄博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开展了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基本情况

根据“谁执行、谁评估”原则,《淄博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由决策执行牵头单位—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组织评估。

2023年8月23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有关科室制订了决策后评估方案。2023年8月下旬至9月中旬,针对《淄博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实施情况,收集了重大行政决策相关数据信息,并对收集的有关资料进行了综合分析研究。2023年9月25日编制完成了《淄博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决策后评估报告》。

二、评估内容

《规划》实施以来,各级各部门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各项目标任务进展顺利,主要目标指标进展总体符合预期。

(一)基础性公益性地质工作完成率较高

1.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调查工作

先后完成淄博市南部山区(博山)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调查与评价和周村区1:5万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调查与评价;淄川区、博山区有3个富硒地块共1.78万亩富硒土地获得中国地质学会认定。

2.城市地质工作

完成中心城区(张店区、高新区)1:2.5万城市地质调查工作,收集各类报告830余套、钻孔资料2900余套,完成工程地质钻探4752.6m,开展了水位统测、抽水试验等工作。掌握了中心城区岩土体工程、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灾害地质、地质资源条件,开展了中心城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适宜性评价和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首次构建了100m以浅三维可视化地质模型和城市地质信息系统。调查成果将为拓展城市发展空间、国土空间规划等提供地质支撑。

3.特色地质小镇调查工作

探索“地质+旅游”新模式,先后完成了博山区池上镇、沂源县南鲁山镇特色地质小镇地质调查评价。其中博山区池上镇成功入选全国第二批地质文化村镇(挂牌筹建)。

4.地质资料管理方面

省厅地质资料管理向市县延伸试点工作全面完成,在全省率先建立了市级地质资料馆、制定出台了市级地质资料管理办法、建设了淄博市地质资料档案管理系统,构建了部门共享机制,探索形成了“成立机构+建章立制+信息化管理”的工作经验,受到省厅肯定。2022年4月14日,省厅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转发<淄博市地质资料管理向市县延伸试点工作情况报告>的通知》,在全省推广我市地质资料管理向市县延伸试点工作典型经验做法。2022年4月20日,市委主要领导做出批示,对地质资料试点成功的经验做法给予充分肯定。

(二)矿产资源保障能力持续提升

1.调查评价项目成果显著

通过开展锂—锗—镓矿资源调查评价项目,在我市淄川地区首次发现了金红石型钛、铌钽、锂、镓等关键矿产资源的富集现象,其中以金红石型钛的富集程度最高,超过工业指标,有望形成特大型金红石型钛矿床,共圈定金红石伴生锂、镓、铌钽矿找矿靶区2处,具有重要找矿示范和理论价值。

2.矿产资源勘查有序推进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山东地矿六队重要回信精神,制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三年行动计划和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临淄区宁王庄富铁矿普查、淄博市金岭矿集区富铁矿资源深部及外围调查评价全面完成;沂源县裕华地区金矿详查探矿权提交详查报告,新增金金属量3.89吨。

(三)矿产资源总量调控初现成效

1.主要矿产品开采总量稳中有降

2022年,全市开采总量1835.10万吨,其中:铁矿567.91万吨、耐火粘土52.92万吨、水泥用灰岩366.50万吨、建筑用砂石821.33万吨、地热16.49万吨、矿泉水9.96万吨。开采总量及各矿种开采量均在《规划》设定的预期指标以内。

2.矿山数量持续稳中有降

2022年底全市共有各类矿山48个,比2020年减少14个,减少22.58%,固体矿产矿山数量38个,该项指标符合预期。其中,煤1个、铁14个、耐火粘土8个、制碱用灰岩1个、水泥用灰岩3个、饰面石材2个、地热5个、矿泉水5个、建筑用砂石9个。

(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模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2022年底,全省48个矿山中,大型矿山17个,占矿山总数的35.42%;中型矿山15个,占矿山总数的31.25%;小型矿山16个,占矿山总数的33.33%。大中型矿山占比由规划基期的53.20%提升到66.67%,固体矿产大中型矿山比例达到78.95%。矿山数量调控指标符合预期,即2025年矿山总数控制在55个,固体矿山总数控制在40个,大中型矿山比例不低于70%的指标。

(五)矿业绿色发展取得新成效

1.绿色勘查全面实施

强化绿色勘查监管措施,严格按照《绿色勘查规范》《山东省地质勘查野外项目部标准化建设导则(试行)》督导正在实施的各类地勘项目认真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积极引导项目承担单位运用新技术、新方法开展调查工作,不断提高地质勘查科技和环保水平。2021年我市3个地勘项目入选省级绿色勘查示范项目,入选项目数量居全省第一位。

2.绿色矿山建设加快推进

印发《淄博市矿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提升行动工作方案》(淄自然资字〔2021〕162号),进一步提升我市矿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水平;先后制定并印发《关于组织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完善提升工作的通知》《淄博市绿色矿山“回头看”工作方案》(淄自然规划字〔2022〕28号)、《关于持续抓好绿色矿山建设工作的通知》,对全市已取得绿色矿山称号的矿山开展了绿色矿山“回头看”,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并组织扎实整改;在“回头看”基础上,督导矿山企业挖掘技术潜力,加强技术创新,全面提升绿色矿山建设品质,金鼎矿业公司被自然资源部确定为《智能矿山建设规范》(DZ/T0376-2021)行业标准贯标试点单位。

(六)矿产资源管理制度不断完善

积极落实《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通知》(鲁自然资规〔2020〕2号)、《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和完善砂石开采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57),加快推进我市矿产资源管理制度建设,矿产资源管理更加规范。持续加强矿产资源管理信息化建设,结合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开发利用方案评审、绿色矿山管理、开发利用统计年报、储量年报、矿业权出让等重点业务模块的矿产资源保护监督管理信息化系统开始上线试运行,初步搭建省、市、县、矿山四级数据联通管理平台,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

三、决策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对策

(一)加强矿产资源规划地位和作用

矿产资源规划是落实保障国家资源安全的重要手段,规划的科学性、超前性和可操作性还有待提高,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适应性和参与调控的针对性有待加强。规划地位有待提高,规划权威性和严肃性有待强化,反映在规划的重要指标在落实上,实施手段需要进一步丰富和完善。

(二)加强规划执行监督检查与实施评估

统筹规划实施与评估,注重规划评估结果运用,将规划实施评估结果纳入各级自然资源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责任落实,及时总结分析规划实施典型做法,推广先进经验,提升规划实施水平。加强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提高规划实施动态信息化水平。

(三)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

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宏观布局与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优化相适应,通过矿产资源规划分区管理引导矿业权合理设置,引导资源产业空间布局,保障规划勘查开采区块落实落地,是规划实施的重点,但由于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不够,因矿业用地、用林问题等,造成矿业权投放无法落地或延长投放周期,特别是县级规划特别突出。建议应从国家层面,在顶层设计上明确推动统筹矿地空间利用。

(四)加强砂石资源开发利用调控

进一步明确砂石采矿权出让的具体要求。将合理有序投放砂石采矿权、稳定市场供应作为工作重点,加强砂石类矿产品价格和矿业权市场监测工作,做好砂石资源供需形势预测分析,在市政府领导下科学制定砂石资源年度出让计划,既要防止“供不应求”带来的需求紧张、价格疯涨,更要防止“供大于求”引起的供给过剩、无序竞争,有序推进砂石采矿权出让工作。

四、对决策事项延续、调整或者终结的建议

《淄博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于2023年1月经省自然资源厅批准,2023年2月淄博市人民政府以《关于组织实施淄博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淄政字〔2023〕6号)发布实施。

规划实施以来,各项规划目标任务进展顺利,主要目标指标进展总体符合预期,没有发现需要调整的重大问题,建议延续决策事项。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参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十四五”全国矿产资源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646号)要求,《规划》决策后评估年度基准数据采用2022年度数据,数据截止时点为2023年6月30日。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