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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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18-05-03 发布机构: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

淄博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

发布日期:2018-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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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

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16-2020 

 

 

 

 

 

 

 

 

 

 

 

府二○一七年十二月

 

 

 
总则 ................................................ - 1 -
一、现状与形势 ...................................... - 2 -
(一)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实施成效.................... - 2 -
(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 3 -
(三)矿产资源形势.................................. - 4 -
(四)面临形势与发展要求............................ - 7 -
二、指导原则与目标 .................................. - 9 -
(一)指导思想...................................... - 9 -
(二)基本原则...................................... - 9 -
(三)规划目标..................................... - 10 -
三、矿产开发与资源产业布局 ......................... - 14 -
(一)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调控方向..................... - 14 -
(二)矿产资源产业重点发展区域..................... - 16 -
(三)矿业结构优化调整与转型升级................... - 17 -
四、严格规范砂石粘土/小型非金属矿产资源 开发管理.... - 19 -
(一)合理调控开采总量............................. - 19 -
(二)优化矿产资源开采布局......................... - 19 -
(三)严格开采准入管理............................. - 21 -
五、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 - 22 -
(一)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 - 22 -
(二)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重点项目................. - 24 -

 

(三)创新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机制............. - 25 -
六、积极发展绿色矿业 ............................... - 26 -
(一)全面实施绿色勘查............................. - 26 -
(二)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 27 -
(三)建设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 - 28 -
七、矿业权设置区划及监督管理........................ - 30 -
(一)探矿权设置区划............................... - 30 -
(二)采矿权设置区划............................... - 30 -
(三)严格矿产勘查开发监督管理..................... - 32 -
八、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 33 -
(一)环境现状评价................................. - 33 -
(二)环境影响分析、预测与评价..................... - 34 -
(三)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 37 -
(四)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 38 -
(五)规划环评结论................................. - 38 -
九、规划实施管理 ................................... - 40 -
(一)建立和完善规划管理体系....................... - 40 -
(二)完善规划实施的措施........................... - 41 -
(三)加强矿业权设置管理和矿业权市场建设........... - 41 -
(四)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社会监督................... - 41 -
(五)提高规划管理信息化水平....................... - 42 -

 

 

 

 

 

附表 1 截至 2015 年淄博市主要矿产资源储量表

附表 2 截至 2015 年淄博市主要矿产开发利用现状表

附表 3 淄博市矿产资源重点调查评价区规划表

附表 4 淄博市矿产资源勘查分区表

附表 5 淄博市主要矿产资源探矿权设置区划表

附表 6 淄博市矿产资源开采分区表

附表 7 淄博市主要矿产资源采矿权设置区划表

附表 8 淄博市矿产资源开发重大项目规划表

附表 9 淄博市主要矿产矿山最低开采规模规划表

附表 10 淄博市主要矿区最低开采规模规划表

附表 11 淄博市矿山地质环境及矿区损毁土地重点治理项目表

 

 

 

附图 1 淄博市矿产资源分布图

附图 2 淄博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图

附图 3 淄博市矿产资源调查评价规划图

附图 4 淄博市矿产资源勘查规划图

附图 5 淄博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图

附图 6 淄博市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规划图

 

 

 

总则

 

 

“十三五”时期是淄博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现代化、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阶段,为持续发挥矿产资源在淄博市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促进矿业健康发展,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引领,统筹谋划十三五期间淄博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和矿政管理大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35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规程》和《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2015]9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认真做好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鲁国土资发[2014]336 和《山东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 》及《淄博市“十三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要求,编制《淄博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 )》(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指导性文件,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活动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的重要依据,是依法开展矿政管理的基础。

《规划》以 2015 年为基准年,规划期为 2016 年至 2020 年,展望到

2025 年。

《规划》适用于淄博市所辖行政区域。

 

 

一、现状与形势

 

 

淄博市位于山东中部鲁中山地与鲁北平原的交接地带,区位优势独特,是重要的交通枢纽城市,交通便利。全市总面积 5964.53 平方千米, 现辖张店、淄川、博山、周村、临淄五区和桓台、高青、沂源三县,人口

465.1 万人。淄博市矿产资源丰富,其中铁、石油、天然气、石灰岩及耐火粘土等是主要的优势矿产资源。

(一)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实施成效

 

第二轮《淄博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实施对促进本市矿产资源管理的科学化与规范化、提高矿产资源保障能力、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改善矿山地质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

1.取得的成绩

——基础地质工作进一步加强。1:5 万区域地质调查、1:25 万区域地质调查、航空磁测、区域重力调查、区域化探测量、航空放射性测量等工作已覆盖淄博市境。

——进一步摸清矿产资源家底。开展了重要矿产资源潜力评价、矿业权实地核查、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等工作,摸清了全市矿产资源储量家底,厘清了矿业权边界。

——矿产勘查取得新的进展。主要矿产查明资源储量明显增加,其中煤矿 3392.5 万吨,铁矿 3660 万吨,方解石矿 803 万吨。

——总量调控与结构调整效果显著,矿业布局更趋合理。严格按照重点、限制、禁止勘查开发的功能分区,加强矿产勘查开发准入管理。探矿权由 2007 年底的 38 个压减至 2015 年底的 19 个;矿山数量由 2007 年底

469 个压减至 2015 年底的 167 个。大、中、小型矿山比例为 14.46:

 

 

22.89 62.65,大、中型矿山比例比 2007 年提高 20

——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不断提升。主要矿产“三率”指标稳步提升其中煤矿开采回采率平均为 86.60铁矿开采回采率平均为 87.48

耐火粘土开采回采率平均为 70.2

——矿山生态环境显著改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稳步推进,共治理恢复占损土地面积 9.55 平方千米,完成 31 处破损山体矿山复

绿,复绿面积 12.19 平方千米。

2.存在的问题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需持续推进,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力度需进一步加大,优化在建矿山的绿色开采环境。

——矿产资源规划地位和作用须进一步提升,加强规划的刚性约束能力。

(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1. 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现状                                                  

“十二五”时期,淄博市经济综合实力稳步提升,2015 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GDP)4130.2 亿元年均增长 9.3人均地区产总值达 14368.88 美元,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三次产业所占比重为 3.5:54.0:42.5,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 31.8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市万元 GDP 能耗累计下降 23.9,累计淘汰水泥、钢铁、建陶行业落后产能 1039 万吨、22 吨和 4.9 亿平方米,提前一年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

 

 

2. 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十三五”时期,淄博市既面临重大机遇,也面临诸多风险挑战。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我市加快转型升级,培育新的发展动能,改造提升传统比较优势,增强持续增长动力指明了方向。必须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不断开拓发展新领域,使综合竞争力再上新台阶。经济发展由规模速度型粗放增长转向质量效益型集约增长,到 2020 年全市地区生

产总值突破 5600 亿元,年均增长 7.5以上,人均 GDP 突破 1.8 万美元;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率提高到 22以上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

业总产值比重达 36以上;超额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节能减排目标任

 

务;累计新增城镇就业 35 万人,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覆盖率分别达到 92 98

(三)矿产资源形势

 

1.矿产资源概况

淄博市已发现各类矿产 50 (含亚矿种),占全省已发现矿产种类

 34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达 28 其中能源矿产 4 金属矿产 6

种,非金属矿产 15 种,水气矿产 3 种。铁、铝土矿、伴生钴、伴生镓及石灰岩、耐火粘土等矿产在全省具有明显优势。

2.矿产资源基本特点

1)受成矿地质条件制约,矿产资源区域分布特色明显

受成矿地质条件的制约,主要矿产资源在空间分布上呈现明显的区域性特点。油气资源分布在北部(为胜利油田的一部分;铁矿集中蕴藏在中部(金岭铁矿区及东南端(韩旺铁矿区;煤、耐火粘土、铝土矿及部分重要非金属矿产分布在中部及南部地区。矿泉水主要分布在淄川区、

 

 

临淄区、沂源县。

2)矿床规模以中小型为主,大型矿床较少

在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中,全市列入省储量平衡表的有 22 种,矿产

144 处。其中,能源矿产有中型矿区 2 处、小型 16 处;金属矿产有中

型矿区 14 处、小型 39 处;非金属矿产有大型矿区 8 处、中型 13 处、小

 52 处。大型矿床仅占 5.56且集中在非金属矿产中。

3)部分重要矿产资源丰富,聚集度较高

煤、铁、铝土矿、耐火粘土等重要矿产多集中分布在淄博中部地区, 资源储量聚集度较高,有利于矿产资源的集约开发。

3.主要矿产资源潜力分析

(1) 能源矿产

石油与天然气:主要分布在高青和桓台县境内,尚有一定的资源潜力。  煤:淄博煤田、临淄煤田、济东煤田淄川探区和沂源煤田共圈定预测

5 个,预测面积 704.2 平方千米,预测资源量 22.96 亿吨,其中主采煤

层预测资源量 8.46 亿吨。

地热:热储层为奥陶纪灰岩和古近纪东营组、新近纪馆陶组碎屑岩。总体勘查程度较低,具有较好的勘查前景。

(2) 金属矿产

铁矿:韩旺铁矿深部及外围预测区沉积变质型铁矿预测资源量为7961.07 万吨;金岭预测区-1000 米以浅接触交代型铁矿预测资源量约

3000 万吨。

铝土矿:石炭纪G 层铝土矿和二叠纪万山组A 层铝土矿含矿层位稳定, 具有一定的资源潜力,但赋矿层位埋深较大。

金矿:矽卡岩型金矿和赋存于寒武纪朱砂洞组的层控型金矿主要分布

 

 

于金星头、燕崖乡等地区,均有一定的找矿潜力。

3)非金属矿产

石灰岩:资源丰富,分布广泛,潜力巨大,尤以奥陶纪石灰岩质量最佳。

石膏:沂源县土门的寒武纪朱砂洞组含石膏层位具有一定的资源潜 力。

耐火粘土:二叠纪万山组底部 A 层耐火粘土矿与铝土矿紧密伴生,主要分布在淄川、张店、周村、博山等地,尚有一定的资源潜力。

4.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现状

1)矿产资源勘查现状

——地质调查现状

已完成 1:25 万区域地质调查、1:20 万区域地质调查、1:5 万区域地质调查及 1:20 万区域水文地质调查;1:10 1:20 万航空磁测、1:20 万区域重力测量及 1:20 万区域化探测量已覆盖淄博市全境域;开展了部

分地区 1:5 万综合化探调查及重要成矿区带矿产调查评价等。

——矿产资源勘查现状

2015 年底,共设探矿权 19 个,其中,煤炭 1 个、铁矿 13 个、金

2 个、多金属 1 个、方解石 1 个及地热 1 个。共勘查登记面积 250.76

平方千米。按勘查程度分:勘探 1 个,详查 12 个,普查 5 个,预查 1 个。

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开发利用的矿产

2015 年底,开发利用的矿产有 14 种。其中能源矿产 2 煤、地

热),金属矿产 1 (铁矿),非金属矿产 10 (包括耐火粘土、制碱用灰岩、水泥用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水泥配料用砂岩、建筑用砂岩、

 

 

建筑用砂、砖瓦用粘土、砖瓦用页岩、饰面用花岗岩,水气矿产 1 (矿泉水)。

——主要矿产开发利用现状

2015 年底,共有各类矿山 167 个,其中筹建及生产矿山 74 个,关

闭、停产等矿山 93 ,从业人员 19753 个,产量 2487.35 万吨,实现工业

总产值 278623.4 万元,其中以煤、铁、耐火粘土、水泥用灰岩及建筑石料用灰岩等矿产的产量和产值居多。

——采矿权设置情况

2015 年底,共设采矿权 167 个,其中煤炭 12 个、铁矿 30 个、耐

火粘土 14 个、制碱用灰岩 1 个、水泥用灰岩 3 个、建筑石料用灰岩 70

个、水泥配料用砂岩 1 个、建筑用砂岩 1 个、建筑用砂 2 个、砖瓦用页岩

3 个、粘土类 8 个、饰面用花岗岩 4 个、矿泉水 11 个及地热 7 个。

5.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现状

2015 年底,共治理恢复占损土地面积 9.55 平方千米,完成 31 

破损山体矿山复绿,复绿面积 12.19 平方千米。累计投入矿山环境治理

资金 101497.43 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620 万元,地方财政资金 28878

万元,矿山企业投入资金 71999.43 万元。

 

(四)面临形势与发展要求

 

“十三五”时期,淄博市经济社会发展将进入新常态,新的增长动力在蓄势崛起,发展潜力巨大,蕴藏巨大的需求空间。同时,资源生态环境的约束趋紧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任务繁重,均对矿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提出更高的要求,生态文明建设标准更高,矿业经济发展面临重大机遇和挑战。

 

 

1.保持经济持续发展要求提高矿产资源保障能力

未来五年,随着新型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对煤、铁、耐火粘土等矿产品的需求仍将刚性增长,矿产资源的持续、有效供给,将有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迈上新的台阶。

2.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强化矿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将对矿产资源需求产生深刻影响,新形势下矿业发展必须抓住新的机遇,加大淘汰低效落后产能力度,优化矿产开发布局, 加快矿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提高矿业发展质量和效益,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3.绿色发展要求加快转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式

按照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统筹协调资源开发、环境保护与区域发展的总体布局,大力推进保护资源、节约开发利用资源、恢复生态环境和发展绿色矿业,以资源利用方式转变助推经济社会发展方式的转变。走绿色矿山之路、绿色发展之路,提高矿业附加值是矿业发展的基本要求。

4.全面深化改革要求创新矿产资源管理体制机制

当前,矿产资源管理领域深层次矛盾亟待解决,这就要求行政管理工作必须顺应改革要求,服务转型发展,以提高宏观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为切入点,理顺体制机制,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调控作用,实现矿产资源管理方式的根本转变。

 

 

 

二、指导原则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宏伟目标,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强矿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生态保护第一,以提升矿业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突出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和规划宏观调控作用,优化矿业结构与布局,提高资源利用水平, 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加快矿业绿色转型升级,促进资源开发收益共享,稳步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资源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资源开发与经济发展相适应

紧密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以淄博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谋划矿产资源保障之策。实施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努力实现重点地区、主要矿种深部找矿工作的重大突破,提高矿产资源保障能力,提升矿业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促进资源优势向经济发展优势转化。

2.坚持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全面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统筹资源开发的经济效应、环境效益与社会效益,“既要金山银山,更要青山绿水”,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力推进绿色勘查开发,坚守生态保护红线,着力推进矿业绿色发展,实现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和民生改善的共赢局面。

 

 

3.坚持合理开发利用与有效保护相统一

遵循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矿产资源的理念,实施对煤、铁、耐火粘土及石灰岩类等优势矿产资源开发总量的调控,推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式转变,加大矿产资源开发布局与结构调整力度,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效率,促进矿业经济协调发展。

4.坚持市场配置与宏观调控相结合

以矿产资源为基础,以矿业权为纽带,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科学设置矿业权,调控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方向、时序和重点,优化资源配置,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规划的宏观调控作用,促进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有序发展。

5.坚持资源惠民,共享矿业发展成果

统筹资源开发、区域发展和民生改善之间的关系,立足资源服务社会和改善民生,完善资源开发收益分配体制,推动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共赢开发、和谐开发,推进政府、企业、矿区群众共享资源开发收益和矿业发展成果。

(三)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

加强矿产资源调查与勘查,力争实现找矿重大突破,提高资源保障程度;加强矿产资源开发总量调控,优化调整开发利用布局与结构,实现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大力发展矿业循环经济,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水平明显提高,推进绿色矿业发展;加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力度,地质环境明显改善;矿政管理水平及其服务功能明显提高;充分利用

 

 

“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建立多元、稳定、安全、经济的矿产品供给体系,提高本市矿业的保障能力与对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

2.2020 年规划目标

1)基础地质调查

开展全面系统的淄博市城市地质调查工作,选取张店区为试点,对中心城区城市地下空间、资源、环境、进行全面调查,基本查明基础地质、第四系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地下水、地热、地质景观等资源状况,水土污染、活动断裂等地质问题,构建城市三维地质模型,打造地下三维可视化的“透明城市”,其他有条件的区县可同步实施。

部署 1:5 万土壤质量多目标地质调查工作,前期选取桓台县为试点, 逐步推广,通过系统采样与分析测试,获取土地质量的基础数据,详细评价土地质量、潜在价值及生态风险性,推进土地管理科学化、精准化,推进农业现代化和生态保护。

2)矿产资源勘查

开展淄博全境土壤地球化学、张店地区地热、临淄地区地热等调查评价;开展金岭铁矿、韩旺铁矿重点勘查区工作,提交可供进一步勘查的矿产地 2~3 处,新增查明资源储量 1000 万吨(矿石量);开展地热勘查, 新增矿产地 3~5 处。

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

规划区内压减矿山 47 个,全市矿山总数控制在 120 个左右,大中型

矿山比例达到 40矿产资源布局更趋合理石灰岩砂石粘土

等矿产开采总量控制在 3770 万吨,其中煤 150 万吨(约束性指标)、铁

1500 万吨、石灰岩 2000 万吨、其它砂石粘土类 120 万吨。煤、铁等重要

矿产矿山“三率”水平达标率不低于 98

 

 

4)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

进一步完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管理体系,矿山地质环境得到有效整治。规划期内,新建和生产矿山地质环境实施同步全面治理,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率达到 75,矿区土地复垦面积 4.10 平方千米。加大露天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力度,“三区两线”可视范围内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基本完成。

5)绿色矿业发展

大力推进绿色勘查,加强绿色矿山建设,到 2020 年,全市绿色矿山格局基本形成大中小型绿色矿山建成率分别达到 9080 50以上 将力争建成绿色矿山 75 个,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 2 个。

 

 

 

 

 

 

 

 

 

 

 

 

 

 

 

 

 

 

 

注:“三率”达标率是以已批准的矿山开发利用方案中确定的“三率”指标为基准。

 

 

3.2025 年展望

找矿突破战略行动进一步扩大成果,矿产资源保障程度和有效供给能力明显提升;大力推进绿色勘查开发和矿业转型升级,绿色和谐矿山格局全面形成;完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长效机制,矿山地质环境状况显著改善;矿业权市场规范有效,资源配置效率明显提高;矿产资源管理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宏观管理水平全面提高;建立包容共享型的矿业开发机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矿产开发与资源产业布局

(一)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调控方向

 

根据国民经济发展实际需要,开展公益性地质矿产调查工作,为社会商业性矿产勘查提供基础信息服务。同时通过政策引导和扶持,鼓励多渠道社会投资,开展适应市场需求的商业性矿产勘查,提高地质矿产勘查程度和矿产资源的保障能力。

1.矿产勘查

按照“开辟新区,攻深找盲”的方针,一方面对矿产资源主要成矿区

(带)部署勘查,另一方面对已有大中型矿山加强深部及外围勘查。

1)矿产资源调查评价  划定重点调查评价区 3 个:

淄博地区土壤地球化学调查评价区,为淄博市全境;张店城区地热调查评价区,面积 46.88 平方千米;临淄地区地热调查评价区,面积 60.67 平方千米。

2)矿产资源勘查分区

根据国家矿业政策和淄博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现状,优选重要成矿区带,突出重点矿种,开辟矿产资源勘查新区,优化勘查开发新布局。

确定重点勘查矿种为铁、地热、金等;限制勘查矿种为水泥用灰岩、饰面石材、化工用灰岩等。

划定重点勘查区 4 个,限制勘查区 1 个。

——重点勘查区

淄博金岭铁矿重点勘查区,落实省规划,面积 163.66 平方千米;沂

源金星头金矿重点勘查区,落实省规划,面积 65.82 平方千米;沂源韩旺

 

 

铁矿重点勘查区,面积 173.79 平方千米;高青城区地热重点勘查区,面

228.25 平方千米。

重点勘查区内积极推进鼓励矿产资源的整体勘查,深入实施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加大省、市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引导社会资本在重点勘查规划区开展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工作,力争实现找矿重大突破。

——限制勘查区

划定博山-张店化工用灰岩限制勘查区 1 个,面积 656.87 平方千米。市域内水泥用灰岩、饰面石材产出地所在区域亦为限制勘查区。

限制勘查区内新设探矿权要严格进行规划审查,已设探矿权要符合资源环境承载力要求。限制勘查区实行限制勘查矿种的规划准入管理,提高准入门槛。

2.矿产开发

全面落实省级规划划定的重点矿区、禁止开采区,开采规划区块,核实边界,确保空间、政策和监督管理措施落地。同时结合淄博市实际,进  行工作布局,划定本区域管理功能分区。

(1) 重点矿区

落实省规划,划定重点矿区 2 个:

山东金岭铁矿重点矿区,面积 71.74 平方千米;韩旺铁矿重点矿区,

面积 50.70 平方千米。

主要政策措施:科学论证开采规划区块设置,规范采矿秩序,区内实行统筹规划,在资源配置、矿业权设置等方面给予优先倾斜,加强区内的矿产资源监督管理。

2)限制开采区

将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地质地貌保护区等的缓冲区、重要水源地

 

 

的涵养区、国家重点保护的不能移动的历史文物和名胜古迹所在地的周边地区和其他限制开采的区域以及限制开采的水泥用灰岩、饰面石材和建筑石料等矿产所在的区域划为限制开采区。

3)禁止开采区

将生态保护红线区、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地质地貌保护区等的核心功能区、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重要水源地、国家重点保护的不能移动的历史文物和名胜古迹所在地和其它禁止开采的区域划为禁止开采区。

划定禁止开采区 24 个。

禁止开采区内禁止新设采矿权。禁止在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内所有区域进行矿产资源开采,自然保护区内已有矿业权,在维护矿业权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依法有序退出。生态保护红线区涉及重点矿区、限制开采区的,要调整为禁止开采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矿产资源产业重点发展区域

 

根据《淄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确定的“依托自然资源和产业优势,加强政策引导,促进产业相对集中与合理布局” 的方针,提出矿产资源开发产业重点区域布局。

1.北部区域

包括高青、桓台县之平原地区。以金家油田、高青油田和花沟气田为依托,建设石油、天然气开采生产基地,拓宽二氧化碳气应用领域。高青地区加大地热勘查开发力度,提高清洁能源利用规模。

2.中部区域

包括张店区、淄川区、博山区、周村区、临淄区的大部分。以金岭铁  矿、临淄煤炭为基础,以张店钢铁厂和齐鲁石化公司为依托,构建钢铁原

 

 

料生产基地和石油化工基地,发展石油化工、煤精细化工产业;以山东铝业公司及陶瓷、玻璃骨干企业为依托,建设以铝业和冶金辅助原材料为主体的冶金工业生产基地和以建筑陶瓷、日用陶瓷、玻璃加工为主导产业的建筑材料生产基地,大力发展新型建筑材料系列产品;淄川区、博山区、周村区分别以鲁中耐火材料、淄博工陶和山东耐火材料为龙头,打造以耐火材料为主的无机非金属材料产业基地。

3.南部区域

主要包括沂源县和博山区南部部分地区,以生态环保建设为重。

 

(三)矿业结构优化调整与转型升级

 

1.矿业结构调整

1)优化企业结构,调整大、中、小型矿山比例。通过治理整顿, 依法关闭浪费资源、污染严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企业。鼓励建设大、中型矿山企业,限制小矿发展。引导已建小矿联合生产(整合), 走规模化开采、集约化经营的方向,提高大中型矿山比例。

2)优化企业结构,加快淘汰落后过剩产能。加快淘汰落后过剩产能,大力发展绿色循环经济,从根本上缓解经济增长与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

2.优化采、选、冶结构

加大采、选、冶结构调整力度,形成资源相对集中开发,采、选、冶基本合理配套的开发建设模式。以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关键技术为中心, 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围绕采、选、冶着力研究提高传统产业技术水平的新工艺、新技术,淘汰落后工艺。

3.优化矿业产品结构和技术结构

 

 

针对不同矿业领域中存在的实际问题采取不同的发展战略,技术结构提升是实现矿业产品结构调整的保证措施和手段。

——煤炭矿业:要以“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和科技创新”促进煤炭产业向煤化工、煤焦、煤质工程材料等后续加工产业做纵向转型;要加大粉煤灰、页岩渣的利用力度,变废为宝、挖潜增效;同时要加大与煤伴生的粘土、油页岩、铝土矿的开发利用和其它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研究,以增加新的经济增长点,做好资源产业内部的横向转移。

——铁矿:加大富铁矿的勘查开发力度,提高开发利用水平,进一步缓解铁矿石需求,保证制造业发展所需。

——耐火粘土:实施限产保值和开展精深加工并举的发展战略,依托以经济实力较雄厚的企业为龙头,组成矿业集团,大力开发系列产品,向高科技、高附加值的深加工方向转化重点发展定型、不定型耐火材料、特种耐火材料等。

——建材类矿业:控制生产总量,调整产业结构,提高产品档次,推动建材产业向高端化品牌化方向转变,提升建材产业配套及技术水平,打造国内建陶行业高端品牌,压缩水泥产能,发展新型节能建筑材料。

 

 

 

四、严格规范砂石粘土/小型非金属矿产资源 开发管理

 

 

砂石粘土主要是指用作普通建筑材料用的砂、石、粘土、页岩,主要有建筑石料用灰岩、建筑用砂、建筑用砂岩、砖瓦用粘土、砖瓦用页岩等。此类矿产“小、散、乱、低”现象比较普遍,应合理规划开采总量、开采布局、矿山数量,大幅度提升规模化、集约化利用水平。

(一)合理调控开采总量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量调控原则是:调控总量,优化结构,加强管理, 提高竞争力。结合淄博市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需求制定了开采总量指标。

1.调控开采总量

2020 年,开采总量控制在 2120 万吨。其中石灰岩 2000 万吨,其

它砂石粘土类 120 万吨。

2.控制矿山数量

规划期内采用增加大、中型矿山数量,压减小型矿山数量方式,实现

矿产资源整合,提高集约化、规模化开采能力。对现有采矿权出让期满后达不到限定规模标准将予以关停。到 2020 年,砂石粘土/小型非金属类矿

山总数控制在 60 个左右。

 

(二)优化矿产资源开采布局

 

根据对市县级规划的要求并结合实际进行工作布局、划定砂石粘土类矿产资源管理功能分区。

1.集中开采区

在矿产资源比较集中、开发利用条件较好的地区,为加强对矿产资源

 

 

勘查开发利用的调控管理,划定集中开采区。划定集中开采区 7 个:

淄川区岭子建筑石料用灰岩集中开采区,面积 98.93 平方千米;淄川

区龙泉建筑石料用灰岩集中开采区,面积 84.76 平方千米;淄川区罗村建

筑石料用灰岩集中开采区,面积 36.42 平方千米;沂源县大张庄镇花岗岩

集中开采区,面积 57.37 平方千米;沂源县鲁村镇建筑用砂集中开采区,

面积 6.54 平方千米;沂源县东里镇刘家圈水泥配料用石英砂岩集中开采

区,面积 6.09 平方千米;临淄区汞山及大金山建筑石料用灰岩集中开采

区,面积 9.72 平方千米。

2.允许开采区

根据资源分布情况,综合考虑工业产业布局、新型城镇化发展方向和

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等因素,以及环保、林业等要求,划定允许开采区,明  确开采的规划准入条件。

划定允许开采区 2 个:

沂源县西里镇蝙蝠峪地区建筑石料用灰岩允许开采区,面积 2.77 平

方千米;博山区岳峪建筑石料用灰岩允许开采区,面积 3.21 平方千米。

3.临时用矿备选区

临时用矿备选区用于重要基础设施建设的临时用矿,一方面保障国家

和地方重大项目建设顺利进行,另一方面维护好砂石粘土开采秩序,最大限度减少对环境干扰和破坏。

划定临时用矿备选区 3 个:

临淄区长岭山建筑石料用灰岩备选区,面积 1.98 平方千米;沂源县

悦庄镇砖瓦用页岩矿备选开采区,面积 13.77 平方千米;淄川区寨里建筑

石料用灰岩备选区,面积 29.53 平方千米。

 

 

4.管理措施

集中开采区、允许开采区内和临时用矿备选区内设立采矿权时,严格按矿业权设置准入条件和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要求进行。鼓励矿山企业兼并联合重组,提升规模,提高水平,按绿色矿山建设要求提升企业管理水平,促进矿地和谐。

(三)严格开采准入管理

 

加强砂石粘土类资源开发管理,做到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实现资源、环境、生态和经济效益相统一。

1.资源准入

必须有矿产资源储量管理部门批准、认定的能够符合开采条件的该类矿产资源储量。

2.规模准入

矿山建设须符合规模生产、集约利用的原则。矿山开采规模必须与可供开采的矿区资源储量规模相适应,且达到规划确定的最低开采规模,同时满足开采设计最低时限要求。

3.技术准入

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和矿山设计,开采方法、加(选洗工艺及相关设备必须符合规划限定要求,达到科学、先进、合理的生产水平。

4.生态环境准入

符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厅字[2017]2 号要求等矿山开发的生态环境准入条件。

 

 

 

五、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

 

 

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作为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和矿业转型升级的重要突破口,全面开展矿山地质环境调查,查清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及重点区域,明确治理责任。加大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的治理力度。以严重影响到人居环境、工农业生产、城市发展等重要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为重点, 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重点项目。

(一)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

 

针对新建(在建矿山、生产矿山、闭坑矿山及历史遗留矿山的不同情况,提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的主要任务。

1.新建(在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

1)严格矿山开采准入条件:严格执行矿产资源规划,落实规划分区管理制度。强化源头管理,全面实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同步编制、同步审查、同步实施的三同时制度和社会公示制度。

2)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制度,进一步加强企业矿山地质环境质量恢复的监督检查。

3)矿山建设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同时进行,严格按绿色矿山标准开发建设。

2.生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

1)建立动态化的监管机制,加强对企业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的监督检查。对于未按照矿产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开展治理恢复工作的企业,列入矿业权人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责令其限期整改。

 

 

对于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不得批准其申请新的采矿许可证或者申请采矿许可证延期、变更、注销,不得批准其申请新的建设用地。对于拒不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义务的企业,有关主管部门将对其违法违规信息建立信用记录,纳入全国共享平台并向社会公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处罚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2)健全重点矿区和重点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网络。选取重点矿区, 设立区级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示范区,采取 InSAR 测量、水准测量、地下水动态监测等手段,全面监测矿山开采对地质环境的影响。在此基础上,督促、指导矿山企业定期提交监测资料。

3)建立矿山地质环境违法举报制度,鼓励公众参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加大对举报环境违法行为的奖励和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3.闭坑矿山地质环境保护

矿山关闭,矿山企业必须编制矿山闭坑报告,必须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等工作,主管部门要严格审查验收,杜绝新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出现。

政策性关闭矿山提交剩余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履行地质环境治理任 务,按照国家、省相关政策文件要求执行。

4.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

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治理工作,由地方政府负责,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探索出台整合政策与项目资金、吸引社会资金投入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有关政策措施,构建“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开发式治理、市场化运作”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新模式。同时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新农村建设、棚户区改造、生态移民搬迁、地质灾害治理、土地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

 

 

弃地复垦利用等有机结合起来,加强政策与项目资金的整合与合理利用, 形成合力,切实提高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治理成效。

(二)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重点项目

 

1.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分区

根据矿山环境影响评估分区结果,结合矿山环境发展变化趋势分析, 重点考虑矿山环境问题对人居环境、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等因素,按照区内相似,区间相异的原则,划定出矿山地质环境重点保护区、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为开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治理工作提供依据。

——矿山地质环境重点保护区

划定矿山地质环境重点保护区 24 个。主要是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地质遗迹、地质公园、湿地公园、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地质地貌景观保护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重要国防工程设施规定保护范围、铁路、国道、高速公路等重要交通干道两侧直观可视范围、城市居民饮用水供水水源地、重要地表水体和湿地保护区等区域。

——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

划定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 2 个,为淄博市四宝山—博山矿区重点治理区和淄博市周村区王村-岭子镇一带重点治理区。主要是指矿产资源开发对环境造成极大破坏,矿山环境问题对生态环境、人民生活和经济发展造成较大影响,且急需开展相关治理恢复的矿山所在区域。

2.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重点项目

按照轻重缓急,分阶段实施的原则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分区, 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重点项目进行确定。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重点项目重点安排最近几年关闭的城区、铁路、高

 

 

速、国道、省道两侧等石灰岩露天采场的治理。共规划治理重点项目 21 个。

对于能复垦为耕地的区域尽量复垦为耕地,其余破损山体恢复地表植被、地貌景观,治理后环境效益显著。

(三)创新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机制

 

1.全面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

本着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首先突出重点治理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矿山环境重点治理重点安排城区、铁路、高速、国道、省  道两侧等石灰岩露天采场的重点治理。

2.因地制宜,综合治理

根据矿山所在地的地理位置、区位条件和环境功能要求,对采空塌陷、损毁山体等矿山环境问题,按照“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渔则渔、宜建则建”原则进行综合整治,因地制宜的创造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最大化。

3.积极探索第三方治理模式

地方政府、矿山企业可采取“责任者付费,专业化治理”的方式,将产生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交由专业机构治理。发挥矿山企业主动性和第三方治理企业活力,提高治理效率和质量,促进科技进步。

4.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加强关键技术攻关,加快研究推广先进适用的开采技术,减轻矿产资源开发对地质环境的破坏,推动保护式开采。完善矿山地质环境调查、评价、监测、治理技术标准体系,推广应用国产卫星遥感等先进技术,依靠科技进步,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

 

 

 

六、积极发展绿色矿业

 

 

紧紧围绕加快推进矿业领域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大力发展绿色矿业,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全过程,推进绿色勘查、绿色矿山建设和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引领和带动传统矿业转型升级,提升矿业发展质量和效益,构建矿地和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新格局。

(一)加快推广绿色勘查

 

绿色勘查是绿色矿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矿产资源绿色勘查开发, 既是社会发展的战略需要,也是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更是新常态下做好地质矿产勘查工作的现实需要,是推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

——根植绿色环保勘查理念,按照“生态保护第一”的原则,严格落实勘查施工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勘查对生态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

——积极推广绿色勘查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创新资源勘查模式, 适度调整或替代对生态环境影响大的勘查手段,用最先进的工作手段、仪器装备,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调整优化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工作布局,加大对深部隐伏矿床的找矿力度,提高勘查选区质量和勘查评价水平。强化综合勘查与评价,避免盲目提高勘查程度,减少对生态环境的扰动。

——建立绿色勘查工作体系和标准体系,落实绿色勘查职责,制定绿色勘查管理办法,构造绿色勘查长效机制。

 

 

(二)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将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作为保障矿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抓手,认真落实省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和部署要求,坚持规划统筹、政策配套,试点先行、整体推进,通过绿色矿山建设促进矿业发展方式的转变, 努力构建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的长效机制。

1.建设目标

加快绿色矿山建设进程,全市绿色矿山格局基本形成。新建矿山全部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鼓励生产矿山加快改造升级,逐步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到 2020 年,全市将力争建成绿色矿山 75 个,大中小型绿色矿山建成率分别达到 9080 50以上,全市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规范

序,基本建成节约高效、环境友好、矿地和谐的绿色矿业发展模式。

2025 年,全面形成绿色矿山格局,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显著提高,矿山地质环境得到有效保护,矿区土地复垦水平全面提升,矿山企业与地方和谐发展。

2.总体布局

认真贯彻省规划确定的绿色矿山建设目标任务,以“资源利用集约化、开发方式科学化、企业管理规范化、生产工艺环保化、矿山环境生态化” 为基本要求,统筹规划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十三五”期间,淄博市要选择条件比较好的重要矿区和大中型矿山企业作为绿色矿山建设试点单位, 以点带面,示范引领,推动其他矿山企业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工作。

3.主要任务

广泛宣传发展绿色矿业理念,营造绿色矿山建设良好氛围;执行绿色矿山建设标准,按照绿色矿山标准开展工作;合理调配矿业生产布局,优化采选冶生产结构;积极引进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提高资源节

 

 

约与综合利用水平;积极开展节能减排,有效控制矿山污染物废弃物排放;  增强保护生态环境的社会责任感,切实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加强矿山企业内部管理,推进管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实行矿地协商,促进矿地和谐;加强人文关怀,充实企业文化。

4.配套支持政策和管理措施

在资源配置政策方面,一要落实矿产资源支持政策,开采总量调控指标和矿业权投放,优先向绿色矿山和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安排;二要保障绿色矿山建设用地,包括“规划计划保障”、“减轻用地成本”及“支持绿色矿山企业及时复垦盘活存量工矿用地,并与新增建设用地相挂钩”等政策。

——在财税政策方面,统筹安排地质矿产、矿山生态环境质量、重金属污染防治、土地复垦等资金,优先支持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内符合条件的项目。

——在技术政策方面,纳入《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范围的绿色矿山开采技术、工艺及装备等,依法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税费减免政策。

——在金融政策方面,对开展绿色矿山建设的企业实施扶持性绿色金融信贷政策,为绿色矿山建设提供资金支持。

——创新和健全管理制度,认真做好对绿色矿山建设工作的指导、协  调和监督检查,促进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有序开展。

(三)建设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

 

1.总体思路

按照“政府组织、部门协作、企业主体、公众参与、共同推进”的原

 

 

则,选择资源相对富集、矿山分布相对集中的区域或者绿色矿山建设进展成效显著的县(区建设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示范区内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着力打造布局合理、集约高效、生态优良、矿地和谐、区域经济良性发展的样板区。通过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引领全市矿业转型升级。

2.主要任务

优化矿产开发保护格局,严守生态红线,合理设置矿业权;调整矿业产业结构,化解过剩产能,推动矿业规模化、集约化、基地化发展;推广应用先进技术方法,推动综合勘查、综合评价、综合开发和综合利用,整体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和水平;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及时治理恢复矿山地质环境和做好矿区土地复垦,促进矿业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积极推广高效节能的矿产勘查开发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淘汰高耗能、高污染、低效率的工艺和设备,提高矿产品深加工水平;探索矿地和谐发展新途径,及时妥善解决各类矛盾,促进矿地良好互动。

3.部署安排

2020 年,拟将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周围区域、山东华联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及韩旺铁矿周围区域作为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要充分发挥政府引导组织工作,大力推进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工作。

在市政府领导下,国土、财政、质监等部门将建立沟通协调机制,负责落实绿色矿山建设和绿色矿业发展工作,并加强监督管理。

 

 

 

七、矿业权设置区划及监督管理

 

(一)探矿权设置区划

 

1.拟设探矿权划分原则

以矿产资源潜力评价所划定的成矿的最小预测区为依据划分探矿权 区块;以已知的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异常及依据地质规律和矿化线索等为基础进行划分;保持已知勘查信息的完整性,一个完整的勘查信息不得人为分割到多个探矿权区块之中;遵循集约开发原则,要充分考虑后期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布局、规模化要求,以及单矿床不可分割的原则,使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利用相协调。对已有的探矿权,充分考虑、尊重已设的符合矿产资源勘查布局的探矿区,并兼顾已有探矿权人的利益。

2.拟设探矿权划分结果

拟设探矿权 39 个,全部为空白区新设,面积 557.66 平方千米,共涉

5 个矿种。其中铁矿 9 个、耐火粘土 2 个、花岗岩 1 个、矿泉水 4 个、

地热 23 个。

3. 拟设探矿权投放时序

探矿权投放要考虑矿业经济的发展及优势重点矿产资源的开发,结合拟设矿业权的具体情况。具体投放计划如下:2016 年投放 2 2017 投放 1 2018 年投放 13 2019 年投放 15 2020 年投放 8 个。

(二)采矿权设置区划

 

1.拟设采矿权划分原则

对于重点矿区、大中型矿产地,地质勘查工作程度已经符合开采设计要求的区域,进行开采规划区块划分;对于小型矿产地,符合准入条件和

 

 

相应储量规模,亦可进行开采区块划分;对于建筑石料用灰岩、建筑用砂、砖瓦用粘土等无风险矿种,开展必要的地质工作后,直接划定开采区块。

2.拟设采矿权划分结果

拟设采矿权 90 个,面积 164.51 平方千米,涉及矿种 16 种。其中空

白区新设 59 个,已设采矿权调整 27 个,探矿权转采矿权 1 个,已设采矿

权整合 3 个。

1)空白区新设

空白区新设 59 个,面积 51.90 平方千米,按矿种分,煤 1 个、石灰

3 个、水泥用灰岩 1 个、建筑石料用灰岩 21 个、玻璃用灰岩 1 个、水

泥配料用砂岩 2 个、建筑用砂 1 个、页岩 1 个、砖瓦用页岩 1 个、含钾岩

1 个、长石 1 个、砖瓦用粘土 4 个、矿泉水 16 个、地热 5 个。

(2) 已设采矿权调整

主要是已设采矿权的扩界及开采深度调整,共有 27 个,涉及面积

86.01 平方千米,按矿种分,煤炭 1 个、铁矿 7 个、耐火粘土 6 个、建筑石料用灰岩 5 个、建筑用砂 1 个、砖瓦用粘土 2 个、地热 5 个。

(3) 探矿权转采矿权

探矿权转采矿权区块 1 个,面积 18.76 平方千米。

(4) 已设采矿权整合

根据已设采矿权现状,按照采矿权划分原则和调整重置方案,对已设采矿权及个别拟设采矿权(探矿权转采矿权)进行整合,共 3 个整合区

块,面积为 7.84 平方千米,涉及的矿种为铁矿。

3. 拟设采矿权投放时序

采矿权投放按淄博市经济需求和矿产地质勘查程度、勘查深度进行投放,按实际需求投放 31 个、2016 年投放 3 个、2017 年投放 2 个、2018

 

 

年投放 31 个、2019 年投放 13 个及 2020 年投放 10 个,投放总量不得超过本轮规划总量调控指标。

(三)严格矿产勘查开发监督管理

 

1.探矿权监督管理

建立以探矿权管理为核心、以市场为导向、以环境承载力为制约的矿产资源勘查管理新机制。

建立探矿权投放数量和投放时序的年度公开制度,严格探矿权竞争性出让,推行探矿权合同管理,实行探矿权勘查信息公示制度。强化准入门槛,完善退出机制,建立勘查区块动态管理机制,实行勘查区块的动态调整。

2.采矿权监督管理

全面推行矿业权人信息公示制度,建立社会监督、政府抽查、失信退出相配套的矿产资源监管体系,加强科技管矿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监管平台建设,加强矿产资源的储量登记管理,加强资源储量动态监测,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的监督和管理,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三率”达标率水平。

重点强化砂石粘土资源开发管理。砂石粘土类矿产资源具有点多面 广,涉及的群体利益复杂。按照“市县为主、权责一致、鼓励创新”的原则,划定集中开采空间,并对开采周边进行绿化走廊围采,鼓励棚式封闭开采砂石粘土类矿产资源。

 

 

 

八、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一)环境现状评价

 

淄博市矿山生态环境主要问题是露天开采建筑石料形成的山体破坏, 引起的山体破坏、废石堆积等问题比较明显,特别是在“三区两线”可视范围内的露天采矿场,开采造成山体残缺不全,严重破坏了原有的地质地貌景观及周围的地质环境,造成的视觉污染和环境污染严重影响形象,亟需进行恢复治理。

以采矿对矿山环境造成的污染和生态破坏为主,兼顾地质环境背景, 突出矿山环境问题现状的原则。以定性分析的方法对全市矿山环境现状进行综合评估,影响程度划分为三级:即严重区、较严重区和一般区。

1.环境影响严重区

主要分布在张店区沣水镇、临淄区金山镇-淄川区西河镇一带,淄川区岭子镇-周村区王村镇一带,另外还有淄川区龙泉镇、博山区源泉镇等露天开采建筑石料矿山集中的地方。矿山开采破坏了植被和耕地,遗留下了破损山体,很多采场高陡边坡因岩体破碎遗留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隐患。

2.环境影响较严重区

主要是“三区两线”可视范围外,露天开采建筑石料矿山相对集中的地方。矿山开采对地形地貌、地质地貌景观、植被及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破坏,视觉污染较为严重。

3.环境影响一般区

主要零星分布一些采石矿山和小型砖瓦用粘土矿山,矿山开采规模较

 

 

小,易于治理恢复。

 

(二)环境影响分析、预测与评价

 

环境影响预测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砂石粘土/小型非金属矿开发利用、保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性分析;二是规划布局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性评价,三是资源勘查开发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四是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矿区土地复垦重点项目安排合理性评价。

1.砂石粘土/小型非金属矿开发利用、保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性分

淄博市砂石粘土及小型非金属矿产资源丰富,探明资源量大,开发利用程度高,淄博市砂石粘土及小型非金属矿产在矿山中所占比例很高,规划期内也是重点投放。《规划》根据不同的管理功能定位划分为集中开采 7 个、允许开采区 2 个、备选区 3 个、禁止开采区 24 个。

划定的集中开采区、允许开采区、备选区等规划功能分区,充分考虑了与环境保护区的避让关系。各分区在空间上的功能定位、产业发展方向、  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主体等大体是相一致。拟设采矿权区块均与各级各类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区及其它禁止开采区不重叠。

2.规划布局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性评价

全面落实省规划划定的勘查开采分区,核实边界,确保空间、政策和监督管理措施落地。

规划勘查开发布局若出现与自然保护区重叠现象,进行布局调整,退出与自然保护区重叠部分。同时,《规划》调控了主要矿产开采总量控制指标,明确了绿色矿山建设任务和目标,确定了重点治理项目以及矿政管理措施。《规划》制定的目标指标均相对较低,充分考虑了本市的生态环

 

 

境承载能力,均属环境承载能力内的可控范围。

3.资源勘查开发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规划》在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两方面充分考虑了本市生态环境承载

能力。矿产资源的勘查和开发利用,不可避免地会对矿山地质环境造成一定的不良影响,但均属于承载能力内的可控范围,故《规划》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不会造成显著的生态环境问题。

1)矿产资源勘查环境影响预测

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会对矿山生态环境、地质环境造成一定的不良影响。不同矿种、不同的勘查方式所造成的环境影响各不相同。

矿产资源勘查分为预查、普查、详查、勘探 4 个阶段,一般从预查开始按阶段进行,上阶段的勘查结果有进一步勘查价值时,才开展下一阶段的勘查工作。随着勘查工作的不断推进,勘查程度和不断提高,勘查工程网度、深度、强度的不断加大,对勘查区内植被、土地和水环境产生一定影响,这些影响均为点状分布,面积小,影响较小。

《规划》划定了 39 个勘查规划区块,主要为地热和铁矿,其中地热

23 个,铁矿 9 个。《规划》勘查规划区块的实施,可能造成一定的不良环境影响,但通过采取有效环保措施进行勘查。勘查规划区块划分充分考虑了重要基础设施、风景名胜历史文化、重要城镇等,其划分较为科学合理合规。综合经济的、社会的和环保的角度来说都是切实可行的。

2)矿产资源开采环境影响预测

《规划》中,重点矿区为金岭铁矿,集中开采区、允许开采区及临时用矿备选区为建筑石料用灰岩、花岗岩及建筑用砂等。因此,规划实施后主要地质环境影响问题一是铁矿开采引起的地面塌陷及铁矿废石占用土地、铁矿废石淋滤可能引起的地下水污染问题;二是建筑石料开采可能引

 

 

发崩塌、滑坡、泥石流、土地压占、粉尘污染等。

淄博市现有开采矿山和本次规划拟设采矿权既有露天开采矿山,又有地下开采矿山。露天开采矿山的采场、工业厂房、运输线路、废渣石场、有选矿作业矿山的尾矿库及其它矿山辅助生产和生活设施都需要占用土地,改变地形地貌,改变土地用途、损毁地表的植被和污染周围空气与地表水体等。矿石、废石堆积不仅占压土地,如若堆放不规范,还可引发崩塌等次生地质灾害。开采规模较大的矿山,采场内形成高差较大的崖壁、边坡,形成崩塌地质灾害隐患。地下开采过程的环境影响有三种:一是工业场区和矿山废石排放占压土地资源。二是矿山三废排放可能会对矿山周围空气和水土造成污染,进而对矿区周围的动植物和居民身体健康可能造成危害。三是长期地下开采还可能引发地面沉降和地裂缝等地质灾害,威胁矿区地表人类生命财产、生产设施的安全。

《规划》划定了 90 个开采规划区块,主要为地热、矿泉水、建筑石料用灰岩等。矿产资源的开采会造成一定的生态环境破坏,但这些影响均在环境承载能力范围内,并且规划要求,在开采过程中,采取相关保护和治理措施,对破坏的植被进行恢复、破损山体进行治理恢复、毁损土地进行复垦。充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可为地方带来较好的经济效益,因矿业的联运和辐射效应还将带动地方其它相关产业的较大发展。开采规划区块的设置从经济、社会和环保的角度来说都是切实可行的。

4.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矿区土地复垦重点项目安排合理性评价

按照轻重缓急,分阶段实施的原则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分区, 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的重点项目进行确定。《规划》共安排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治理重点项目 21 个。重点安排最近几年关闭的城区、铁路、高速、国道、省道两侧等石灰岩露天采场的治理。项目安

 

 

排合理,规划期内完成这些重点治理项目对人居环境、社会发展、自然生态等改善都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1.实施源头管控与环境准入管理

新建矿山审批时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准入条件,必须符合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严格实行“矿山地质环境一票否决制”,严把审批发证关,防止或避免因不合理批建矿山而产生新的生态环境破坏。矿山企业必须按照相关规定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恢复方案。对矿山开采后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进行充分论证研究,切实作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恢复等方面的设计。

2.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门槛

《规划》严格矿产资源开发准入条件,促进矿业转型升级。一是对优势及产能过剩等矿产执行差别化产业政策。二是坚持矿山设计开采规模与矿山资源储量规模相适应的原则,严格执行矿山最低开采经济规模要求, 不符合要求的不得新立采矿权,已有采矿权变更和延续要逐步达到规定要求。三是严格控制矿权审批总量和开采总量。

3.大力推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

《规划》采取分类管理思路,区分新建(在建矿山、生产矿山、闭  坑矿山和历史遗留矿山的不同情况,分类指导,最大限度地减轻矿业活动对环境和土地的破坏。对于生产矿山,提出要严格控制矿山生产过程中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对于历史遗留矿山,规划部署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项目,促进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相协调。

 

 

(四)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为了及时发现规划实施过程中的不良环境影响,特别是重大不良环境影响,必须对规划环境影响进行跟踪调查评价,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1.建立联动机制进行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市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安全监督局等相关部门,联同区、县政府相关部门,组成一个上下联动的矿山环境跟踪调查评价网络,对全市各矿山环境影响情况进行跟踪调查评价,发现重大不良环境影响,迅速上报相关部门,并立即采取停产整顿或工程补救等相应措施,以减轻或消除不良环境影响,排除地质灾害隐患,将环境影响造成的损失降至最低。

2.建立规划实施环境影响定期评估制度

根据环境影响跟踪调查结果,每年进行一次规划实施环境影响评估, 评估规划在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环境影响因素和发展趋势,提出防治或减缓环境影响对策措施,防止因矿业活动诱发的次生地质灾害。

3.建立规划实施环境影响监控责任考核制度

将矿山环境影响责任分县区乡镇落实到企业和各级国土部门负责人, 明确分工和责任,每年根据矿山环境影响评估结果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考核,并将考核与奖金挂钩。

(五)规划环评结论

 

《规划》在突出提高矿产资源保障能力的同时,注重协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的关系,部署矿产资源勘查、实施矿产资源总量调控、优化矿产资源空间布局和结构,符合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的要求。

《规划》虽然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但通过强化环境保护意识, 建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有关制度措施,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

 

 

恢复和土地复垦项目等一系列减缓措施,能够有效缓解对环境的影响,促进生态环境的保护与改善。

《规划》确定的矿产资源勘查部署、开发利用规模、结构与布局,立足于本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的现状,切合实际,区域差异与特征分析正确,规划方案可行,布局严谨。规划保障措施有力,保障生态环境的针对性较强。

总的来看,《规划》的实施不会造成显著的生态环境问题。

 

 

 

九、规划实施管理

 

(一)建立和完善规划管理体系

 

1.完善规划体系建设

《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编制各专项规划、各区县矿产资源规划都必须以本《规划》为依据,使本《规划》的目标、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完善淄博市矿产资源规划体系。

2.健全规划实施管理责任制

建立规划实施的领导责任制和部门责任制,将规划实施管理纳入管理目标体系中。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规划目标责任管理办法,明确考核内容、考核办法等。强化监督检查措施,完善落实机制。

3.健全依法行政督察制度

严格制度管理,规范和加强对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法律法规和规划审批颁发勘查、采矿许可证的,对在禁止勘查区、禁止开采区或其它规划区内不按照法律法规和规划审批、颁发勘查、采矿许可证的必须进行纠正查处,并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4.完善规划评估机制

建立与完善规划评估机制,实行中期评估制度,重点强化县级规划评估工作;加强对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的调查、监测、统计和分析,形成中期评估报告按时报送市局和省厅,为规划管理决策和规划调整与修订提供基础信息和依据。

5.完善规划调整机制

规划实施过程中,针对因市场条件和技术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可对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结构和布局等规划内容进行调整。规划调整,应由原编制机关向原批准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后进行。严禁擅自修编和调整规划。

(二)完善规划实施的措施

 

完善规划实施管理的动态监测、评价、预警技术,充分利用监测系统提供的监测数据,对规划实施效果进行评价并作出判断,确保规划的实施和处理决策。

进一步完善规划实施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加快与其他矿政管理信息系统衔接,构建功能完善的信息网络,使现代化技术手段在规划实施管理工作中发挥作用。

建设矿产资源综合利用与保护科技创新基地,培养一批掌握规划编 制、实施及评估等技术技能的专业人才和具有一定理论水平和技术应用能力的的规划管理人才。

(三)加强矿业权设置管理和矿业权市场建设

 

加强对矿业权设置条件的规划论证,科学划定矿业权设置区划;落实规划分区管理制度,施行差别化管理;健全矿业权准入和退出机制;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矿业权市场。

(四)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社会监督

 

《规划》发布实施后,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通过多种媒体宣传规划的主要内容,提高社会各界对规划的认知度,增强矿产资源保护意识,为规划实施和管理奠定基础。全面推进社会公众参与,逐步建立《规划》的公众参与制度、公示制度、管理公开制度和社会公众监督制度。

 

 

(五)提高规划管理信息化水平

 

将总体规划纳入国土资源管理数据库,建立数据库更新机制,建设矿产资源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切实发挥规划数据库在矿政管理中的作用。加强规划数据库与其他矿政管理数据库的互联互通,做好规划信息与相关信息资源的整合,并及时纳入国土资源“一张图”,为矿产资源管理提供规划信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