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省自然资源厅基层法治联系点(沂源)引来“取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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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3-04-11 发布机构: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省自然资源厅基层法治联系点(沂源)引来“取经人”

发布日期:2023-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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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经山东省公安厅森林警察总队推荐,日照市森林警察支队支队长带领五莲县森警大队、东港区森警大队、岚山区食药环大队等森警同志到沂源县考察交流林业案件行刑衔接办案、森林防火联动机制。这是继泰安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新泰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肥城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淄川区自然资源局之后的又一批“取经人”。 

座谈会上,双方就森林公安与自然资源协作配合、林业综合执法及队伍管理等方面的创新举措、成功经验和存在问题进行了交流。

沂源是全省平均海拔最高的县,素有“山东屋脊”之称,平均海拔401米,全县森林总面积113940.35公顷,森林覆盖率62.11%,野生动植资源丰富,对于如何保护好森林资源,对促进全县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通过近几年的探索和实践,沂源县自然资源局和森林公安建立了森林资源保护和森林防灭火一体化工作机制,特别是林业综合执法机制,对保护全县森林资源安全发挥了重要性作用。这一综合执法机制入选了2022年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基层法治联系点。在3月16日召开的全省公安机关森警部门执法打击工作现场推进会上,沂源县森林公安局作为四个发言单位之一就“沂源县行刑无缝衔接、森林防灭火一体化机制”作了典型发言,得到了省公安厅森林警察总队的认可和推广。

在实际工作中,沂源县全方位加强森林公安工作保障。创新转隶机制,强化森林公安职能优势,聚力服务全县森林资源保护,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等部门聚力联动,强化人员装备保障,依托县公安局网安、技侦等部门,全面加强林业领域案件和森林防火信息研判,将森林防火预警监测平台并入公安“天网”数据,无人机和卫星数据应用水平大幅提升,2023年,“超级火眼”森林防灭火预警监测智慧平台建设正式立项,将卫星数据、热感监测、天网数据、VR、无人机、大数据分析等技术全面综合应用,突出智慧引领,强化科技信息化支撑。

将行刑合二为一,创新机制服务全县发展大局。理顺体制机制,明确森林公安行政执法权责,为森警全部安装“鲁地云”数据查询软件,聘请专业鉴定公司对森林公安办理的案件进行鉴定服务,确保每一起案件都能做到执法无异议,近几年来未出现一起行政争议和国家赔偿案件;发挥业务优势,建立行刑无缝衔接机制,通过定章立制、明晰权责,组建专班、合署办公,颁布禁令、保障执法,来完成林业案件查处,做到行刑无缝衔接,率先在全省推行森林防火期内全县、全域禁止野外违规用火,全县、全域、全年禁猎政策,为办理涉林防火和野生动物类案件提供了执法依据,进一步促进了行政刑事案件的衔接工作;做强主责主业,全力打击林业领域违法犯罪,依托行刑无缝衔接机制,由县森林公安局和县自然资源局组建的工作专班共筛查林业图斑3586个,查处行政案件1046起,刑事案件187起,其中通过行政案件查处转刑事案件79起,生态修复涉林案件546起,全力打击涉林涉野涉火犯罪,查处了“9.28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等一批省公安厅督办案件。

坚持打防结合,创新建立森林防灭火一体化工作机制。制定沂源县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森林公安局森林防灭火一体化工作机制,统一指挥、同步作战,做到“有问题协同查,有隐患齐心治”,确保真正管住火、防住火;建立公安内部协作机制,将森林防灭火工作纳入各派出所治安防控体系,提出加大巡查防范力度,对野外违规用火和森林火灾“一律查清火因、一律立案处罚、一律问责通报、一律复盘整改、一律以案警示”的五个一律要求,由森林公安牵头考核,对提升全县森林防灭火工作起到了极大促进作用,2023年一季度行政拘留7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人,其他行政处罚86人,充分发挥了公安机关在野外违规用火引发森林火灾这一关键因素上的管控打击作用,自2022年开始,全县森林火情数量已降至历史最低点;健全森林防火群防群治网格体系,组建了“战火”森林防火救援队和党员守护队,协助公安机关和自然资源局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巡护、重要节点值守和火场救援,先后参加50余次火情处置,2022年“战火救援队”被评为淄博市“百佳团队”;全面建立森林警长制,通过建立“林长+警长”工作机制,共护生态绿。

沂源县自然资源局与县森林公安局坚持靠前一步、主动作为,积极推动思路更新、机制创新、科技革新,为全县林业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提供坚强的执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