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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裁定公告【2024】经开区0010号

发布日期:2024-04-26 16:48:18 浏览次数: 字体:[ ]

依据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鲁0303执恢667号和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鲁0303执恢667号,解除刘秀香名下坐落于张店区昌国西路78号8号楼2单元顶层东户【房产证号:02-1049247,土地证号:淄国用(2009)第A20341号】的全部查封及抵押,抵押权证号为:鲁(2018)淄博张店区不动产证明第0009029号,将上述不动产过户至泰安市晟嘉投资有限公司名下,并将上述房产证、土地证及抵押权证公告作废,特此公告。

 

淄博经济开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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