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定公告【2024】张店区0050号 | |||
|
|||
依据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鲁0303执恢152号之一和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鲁0303执恢152号,解除李阳名下坐落淄博市张店区潘庄村19号楼2单元5层西户,不动产权证号为鲁(2020)淄博张店区不动产权第0001002号的抵押,将上述不动产过户至买受人靳圣柱名下。 将上述不动产权证及抵押权证为鲁(2020)淄博张店区不动产证明第0001234号的公告作废.
张店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4月25日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