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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裁定公告【2024】张店区0050号

发布日期:2024-04-25 15:51:03 浏览次数: 字体:[ ]

依据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鲁0303执恢152号之一和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鲁0303执恢152号,解除李阳名下坐落淄博市张店区潘庄村19号楼2单元5层西户,不动产权证号为鲁(2020)淄博张店区不动产权第0001002号的抵押,将上述不动产过户至买受人靳圣柱名下。

将上述不动产权证及抵押权证为鲁(2020)淄博张店区不动产证明第0001234号的公告作废.

 

张店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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