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张店区“两规”一致性ZD13-31-04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后公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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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张店区“两规”一致性ZD13-31-04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由淄博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市政府于2023年4月3日批复(淄政字〔2023〕44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将规划成果主要内容予以公布。 一、规划范围 规划地块西至淄东铁路,南至建设用地边界,东至建设用地边界,北至宝南路,用地面积14.18公顷。 二、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第146号令) 3.《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4.《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5.山东省绿色建筑促进办法(省政府令第323号) 6.《淄博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5版) 7.《淄博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 8.《山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19年版) 9.《张店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06-2020年)》 三、规划主要内容 1、土地利用规划 规划总用地面积14.18公顷,除0.16公顷的铁路用地外,其他为城市建设用地,包括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物流仓储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 其中,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4.71公顷,占建设用地的33.52%。物流仓储用地5.85公顷,占建设用地的41.73%。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2.14公顷,占建设用地的15.34%。绿地与广场用地1.32公顷,占建设用地的9.41%。 本次规划物流仓储用地兼容不超过20%工业用地;商业商务混合用地中,商业用地占比70%,商务用地占比30%。 2、控制指标 规划范围内控制体系分三级,即街坊-片区-地块,共划分5个地块。 容积率: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容积率不大于3.0,物流仓储用地容积率不小于1.0。 建筑高度:商业服务业设施建筑不高于50米,物流仓储建筑不高于45米。 建筑密度/建筑系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建筑密度不大于40%,物流仓储用地建筑系数不小于40%。 绿地率: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绿地率不小于25%,防护绿地绿地率不小于95%,物流仓储用地绿地率不大于15%。 四、公布地点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gtj.zibo.gov.cn/) 五、联系方式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0533-2210370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管理科:0533-3159216 六、附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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