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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张店区“两规”一致性ZD13-31-04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后公布

发布日期:2023-11-13 14:49:44 浏览次数: 字体:[ ]

《淄博市张店区“两规”一致性ZD13-31-04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由淄博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市政府于2023年4月3日批复(淄政字〔2023〕44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将规划成果主要内容予以公布。

一、规划范围

规划地块西至淄东铁路,南至建设用地边界,东至建设用地边界,北至宝南路,用地面积14.18公顷。

二、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第146号令)

3.《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4.《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5.山东省绿色建筑促进办法(省政府令第323号)

6.《淄博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5版)

7.《淄博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

8.《山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19年版)

9.《张店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06-2020年)》

三、规划主要内容

1、土地利用规划

规划总用地面积14.18公顷,除0.16公顷的铁路用地外,其他为城市建设用地,包括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物流仓储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

其中,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4.71公顷,占建设用地的33.52%。物流仓储用地5.85公顷,占建设用地的41.73%。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2.14公顷,占建设用地的15.34%。绿地与广场用地1.32公顷,占建设用地的9.41%。

本次规划物流仓储用地兼容不超过20%工业用地;商业商务混合用地中,商业用地占比70%,商务用地占比30%。

2、控制指标

规划范围内控制体系分三级,即街坊-片区-地块,共划分5个地块。

容积率: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容积率不大于3.0,物流仓储用地容积率不小于1.0。

建筑高度:商业服务业设施建筑不高于50米,物流仓储建筑不高于45米。

建筑密度/建筑系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建筑密度不大于40%,物流仓储用地建筑系数不小于40%。

绿地率: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绿地率不小于25%,防护绿地绿地率不小于95%,物流仓储用地绿地率不大于15%。

四、公布地点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gtj.zibo.gov.cn/)

五、联系方式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0533-2210370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管理科:0533-3159216

六、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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