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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关于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的意见》

发布日期:2020-05-14 10:22:40 浏览次数: 字体:[ ]

5月12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省自然资源厅一级巡视员王桂鹏、厅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处处长徐勇解读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32号),并回答记者提问。

王桂鹏从《意见》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和主要特点等方面进行了解读。王桂鹏指出,我省发展正处于新旧动能转换的关键阶段,资源环境约束趋紧。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可以有效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带动社会资本投资、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对于建立以创新发展提质增效为核心的资源高效率配置制度,盘活存量资源,加快腾笼换鸟,提高用地效益和投入产出强度具有重要意义。

王桂鹏介绍,《意见》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政策激励、示范引领”的指导思想,从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两方面制定一系列配套措施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主要包括明确开发范围、实施规划管控、规范开发模式、健全配套政策、完善保障措施等五部分内容。《意见》鼓励引导原土地权利人和社会投资主体自主、参与开发,参与主体更多元。《意见》立足兼顾效率与公平,统筹考虑再开发各方面参与主体的利益平衡,完善利益导向机制,利益分配更均衡。《意见》结合我省“亩产效益”评价改革、产业转型升级、企业搬迁改造等工作制定配套措施,强化部门间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政策组合更有力。同时,突出强调实施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要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烂尾工程和闲置厂房治理等工作,统筹安排,联动施治,全面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发布会上,王桂鹏、徐勇分别就记者关心的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的意义和作用、推进方向和政策出发点、利益平衡、工作措施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中央驻鲁新闻单位,香港新闻媒体驻鲁分支机构,省直以及济南市主要新闻单位记者参加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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