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自然资源动态>行业新闻
全省林长制工作现场推进会在临沂召开

发布日期:2019-09-29 20:04:57 浏览次数: 字体:[ ]

9月27日,全省林长制工作现场推进会在临沂召开。省自然资源厅厅长、省林业局局长李琥,国家林草局森林资源管理司副司长冯树清,国家林草局合肥专员办专员李军出席会议并讲话。临沂市委副书记、市长孟庆斌致辞。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王太明主持会议。

副省长于国安对会议作出批示,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定位,加快推进林长制工作,确保今年年底前全面建立起省市县乡村五级林长制体系。

会议指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林长制工作,将其作为推动我省林业建设、解决制约林业可持续发展问题的重要手段,要求年底前全面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林长制体系。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推动林长制改革落实落地。

会议强调,林长制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统筹谋划、系统部署、重点突破。一要做好“护林”文章,确保森林资源安全。积极实施引水上山、以水灭火工程,扎实推进森林航空护林项目,提升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能力。组织开展好松材线虫病防治专项行动,遏制重大有害生物扩大蔓延势头。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依法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行为。二要做好“管林”文章,提高森林功能效益。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建设一批省级森林经营样板基地。三要做好“增林”文章,拓展造林绿化空间。对25度以上陡坡耕地、严重沙化土地等开展退耕还果还林,挖掘零星散地、农村“四旁”等土地绿化潜力,吸引工商资本、社会资本、市场资本和金融资本投资国土绿化。四是做好“用林”文章,促进产业融合发展。建立各种奖励激励制度,推动林业产业发展。鼓励金融机构、社会资本积极投入生态资源保护发展,形成多元化多渠道多形式的林业投融资渠道。

会议要求,建立完善林长制绩效评价体系,形成可分解、可实施、可监测、可考核的指标体系,科学指导林长制实践。进一步健全完善党政领导干部森林等生态资源保护发展的目标责任,积极推动县、乡、村三级组织建立健全,使林长制工作有人抓、有人干,纵向到底,实效运转。对泰山、蒙山、崂山、昆嵛山等林木蓄积量大、生态地位重要区域,从省级层面进行统筹保护和管理。把工作力量下沉到村,让乡镇林长制办公室成为联系各级林长与林农的纽带,成为服务林农的保障平台。

会议现场观摩了蒙山区域省、市、县、乡、村五级林长制工作情况。济南市、临沂市、沂水县、蒙阴县野店镇作交流发言。

各市林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承担林长制办公室工作的科(处)长负责人,泰山、蒙山、崂山、昆嵛山重要区域相关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泰山、蒙山、崂山、昆嵛山管委会主要负责人,省自然资源厅有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综合处)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