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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高新区GX01(14、18、19、21)地块控规齐和路(西五路-猪龙河段)规划调整成果》批后公布

发布日期:2019-08-28 15:57:58 浏览次数: 字体:[ ]

《淄博高新区GX01(14、18、19、21)地块控规齐和路(西五路-猪龙河段)规划调整成果》(以下简称《规划调整》)由淄博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市政府于2019年7月20日批复(淄政字[2019] 42号)。现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对该规划进行批后公布。

  一、规划调整简介

  1、规划调整范围

淄博高新区GX01(14、18、19、21)地块控规齐和路(西五路-猪龙河段)规划调整范围位于淄博高新区GX01(14、18、19、21)地块(西北片区)内,即齐祥路、西五路、齐新大道和规划纵八路围合的区域,总面积43.77公顷。

2、规划调整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订)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令[2006]第146号)

(3)《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11建设部第7号令)

(4)其他有关的标准、规则、法规及规定

3、规划调整内容

(1)用地性质:调整范围内用地规模随着道路线位的调整相应调整,用地性质保持不变。即商业商务居住混合用地(GX01-19-03地块)用地面积由12.56公顷调整为12.32公顷;公园绿地(GX01-19-05地块)用地面积由3.26公顷调整为3.05公顷;水域(GX01-19-06地块)用地面积由3.06公顷调整为2.95公顷;公园绿地(GX01-19-08地块)用地面积由2.42公顷调整为2.40公顷;公园绿地(GX01-19-11地块)用地面积由3.37公顷调整为3.83公顷;水域(GX01-19-12地块)用地面积由7.86公顷调整为7.95公顷;公园绿地(GX01-19-14地块)用地面积由1.95公顷调整为1.97公顷。

(2)技术指标:控规调整仅用地面积和建筑面积发生变化,其余控制指标均保持不变。

(3)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控规调整不涉及居住用地和人口的调整,故已批控规中的公共服务设施不变。

(4)市政设施配套:控规调整建筑容量略有减少,不影响已批控规的市政设施配套。

(5)道路交通:调整西五路和规划纵八路之间的齐和路线型,道路红线保持不变。

(6)城市五线:控规调整涉及道路红线和城市绿线。齐和路道路红线不变,线位微调;城市绿线即沿河公园绿地,根据道路的调整其范围略有调整。

(7)控规调整区域空间形态、建筑形式、建筑色彩等应与周边相协调。

二、公布地点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gtj.zibo.gov.cn/)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高新区分局 3582108;国土空间规划科 3170325;政策法规科2773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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