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中心城区南部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N-02社区ZD15-05-05等七地块规划调整》批后公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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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中心城区南部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N-02社区ZD15-05-05等七地块规划调整》(以下简称《规划》)由淄博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市政府于2019年1月13日批复(淄政字〔2019〕7号)。现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对该规划进行批后公布。 一、规划调整简介 1、规划调整范围 调整地块为ZD15-05-01、ZD15-05-02、ZD15-05-03、ZD15-05-04、ZD15-05-05、ZD15-05-06、ZD15-05-19共七个地块,位于昌国路以南,世纪路以东、南部排洪沟以北,西五路以西,总面积22.98公顷。 2、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令[2006]第146号) (3)《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11建设部第7号令) (4)其他有关的标准、规则、法规及规定 3、规划调整内容 (1)ZD15-05-05地块用地性质由商业用地调整为商业用地与二类居住用地的混合用地,混合比例为4:6。商业用地指标为:容积率不大于4.00,建筑密度不大于55%,建筑限高不大于150米;二类居住用地指标为:容积率不大于3.00,建筑密度不大于25%,绿地率不小于35%,建筑限高不大于150米。 (2)根据最新勘测定界图, ZD15-05-02地块(加油站用地)、ZD15-05-04地块(昌国医院用地)和ZD15-05-05地块(混合用地)用地边界略有调整。ZD15-05-02地块(加油站用地)用地面积由0.08公顷调整到0.12公顷,ZD15-05-04地块(昌国医院用地)用地面积由1.19公顷调整为1.88公顷,ZD15-05-05地块(混合用地)用地面积由12.03公顷调整为11.30公顷。 (3)调整区域规划居住用地内容纳人口4440人,按照相关配套要求,配置物业服务用房、社区服务中心、社区警务室、其他商业服务设施、居民健身场地、公共厕所、换热站、变配电室、给水泵房等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设施。 (4)控规调整区域空间形态、建筑形式、建筑色彩等与周边相协调。 (5)控规调整区域存在采空区或压矿区,具体的采矿界线尚不能确定。在项目建设前期须编制《压覆矿产资源报告》、《地质灾害评估报告》等相关地质评估报告,明确具体的地质承载力。如果确定的地质承载力能承载的开发强度大于控规控制的开发强度,执行控规的开发强度;如果确定的地质承载能力能承载的开发强度小于控规控制的开发强度,执行地质承载能力能承载的开发强度。 二、公布地点 淄博市规划局网站(http://gh.zibo.gov.cn/)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规划科 3172326;监察科3170340;淄博市规划局一处:22103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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