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淄国土交告字[2018]44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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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淄博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以网上交易方式公开出让370306101235GB00041[淄博市2018(增量)-周005]号等8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宗地的基本情况和土地出让条件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和瑕疵:
(二)淄博市2018(增量)-川006号:1、该宗地地下有供电管线,竞得人根据淄川区城建档案和地下管线管理中心出具的《淄川区地下管线信息查询报告书》要求执行,并确保供电安全;同时,该宗地地上有东西走向的高压线和配电室、以及北侧民房均按淄川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承诺书》执行。2、该宗地部分土地(1312平方米)原为违法占地,已经淄国土资罚字[2017]第5173号《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决定书》实施处罚。 (三)淄博市2018(增量)-川007号:该宗地为违法占地,已经淄国土资罚字[2018]第5047号《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决定书》实施处罚。 (四)淄博市2018(增量)-张003号:竞买人应当经省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同意并取得预核准文件(山东省经信委关于加油站迁扩建规划确认延期的批复)后,方可参加竞买。 (五)淄博市2018(增量)-博001号:该宗地内有土堆及石头,由竞得人自行解决。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凡在我市已经办理数字证书认证,按照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预付款的申请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网上挂牌竞买活动。竞买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联合申请竞买必须提供联合竞买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受让人。 三、出让信息获取方式、时间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挂牌交易,即通过淄博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竞买申请人可于2018年8月2日至2018年8月22日登录淄博市国土资源交易网(www.zbgtjy.gov.cn)查询下载出让文件,按照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四、竞买申请时间及保证金、预付款交纳时间和交纳银行 申请人可于2018年8月2日0时至2018年8月22日16时00分(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并交纳保证金、预付款。交纳保证金、预付款按照网上交易系统提示操作,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为2018年8月22日16时00分。 淄博市2018(增量)-周005号宗地保证金、预付款汇入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祥瑞园支行; 淄博市2018(增量)-川006号宗地保证金、预付款汇入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祥瑞园支行; 淄博市2018(增量)-川007号宗地保证金、预付款汇入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祥瑞园支行; 淄博市2018(增量)-张003号宗地保证金、预付款汇入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祥瑞园支行; 淄博市2017(增量)-张016号宗地保证金、预付款汇入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祥瑞园支行; 淄博市2018(增量)-博001号宗地保证金、预付款汇入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祥瑞园支行; 淄博市2018(增量)-博002号宗地保证金、预付款汇入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祥瑞园支行; 淄博市2018(增量)-周006号宗地保证金、预付款汇入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祥瑞园支行; 五、网上报价时间 网上开始报价时间为2018年8月23日0时,报价截止时间为: 淄博市2018(增量)-周005号宗地:2018年9月3日8时00分; 淄博市2018(增量)-川006号宗地:2018年9月3日9时00分; 淄博市2018(增量)-川007号宗地:2018年9月3日10时00分; 淄博市2018(增量)-张003号宗地:2018年9月3日11时00分; 淄博市2017(增量)-张016号宗地:2018年9月3日12时00分; 淄博市2018(增量)-博001号宗地:2018年9月3日13时00分; 淄博市2018(增量)-博002号宗地:2018年9月3日14时00分; 淄博市2018(增量)-周006号宗地:2018年9月3日15时00分; 六、出让程序和确定竞得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和《淄博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矿业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规定的程序和价高者得的原则由系统自动确定竞得人。竞得人应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矿业权)网上交易须知》要求的有关资料到淄博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118号)进行审核,经审核无误后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等法律文书。 七、成交价款和竞买税费的支付 出让价款不包括竞买税费,竞买税费由竞得人另行支付。淄博市2017(增量)-张016号、淄博市2018(增量)-川006、川007、博001、博002号宗地成交价款按照鲁政办发[2007]23号文件规定的时限办理项目立项、规划、环评等有关报批手续后10日内全部付清。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相关报批手续的,按相关规定对宗地另行处置。 挂牌成交后,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作受让宗地的定金(不计利息);竞得人交纳的预付款抵作成交价款和相关费用。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预付款及其利息,我局在挂牌活动结束后 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网上交易有关要求等其他相关情况详见出让文件。若有变更以出让前最后更改为准。 2、申请人可自行实地踏勘出让地块。 3、申请人对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在挂牌活动开始前向出让人委托的承办机构淄博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咨询。 出让人:淄博市国土资源局 承办单位:淄博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张店区联通路118号 联系人:李守利、李航、王群慧、王光付 联系电话:2776892、2771603、2777691 4、CA数字证书按照《淄博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矿业权网上交易CA数字证书的通告》办理。 CA数字证书受理机构:山东省数字证书认证管理有限公司 济南CA认证受理点:济南市趵突泉北路24号 电话:13156127266 联系人:张帆 5、淄博市国土资源交易网:http:// www.zbgtjy.gov.cn 2018年8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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