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业务公开>规划业务>控制性详细规划
《ZB-GX04(02、03、09、10)、ZB-GX05-02地块(淄博综合保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调整批后公布

发布日期:2018-07-06 09:22:10 浏览次数: 字体:[ ]

《ZB-GX04(02、03、09、10)、ZB-GX05-02地块(淄博综合保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调整(以下简称《规划》)由天津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市政府于2018年6月13日批复(淄政字〔2018〕35号)。现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对该规划进行批后公布。

一、规划调整简介

  1、规划调整范围

调整范围主要涉及ZB-GX04(02、03、09、10)、ZB-GX05-02地块,北起傅山路,南至南岭南路(西边部分至南岭南路以南约470米)、傅山生活区南边界往南约35米,西起宝山路,东至鲁山大道、民营园三期中路,总面积457.32公顷。

2、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令[2006]第146号)

(3)《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11建设部第7号令)

(4)《山东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2017)

(5)    其他有关的标准、规则、法规及规定

3、   规划调整内容

(1)道路交通系统

已批控规中,北岭路部分路段位于围网内。本次规划恢复北岭路的城市干道功能,不纳入围网内,保证区域东西向交通联系的通畅;

由于综保区副卡口设置于宝山东二路上,宝山东二路从支路升级为次干道,红线宽度从22米拓宽至30米;下穿北岭路至中心路,建立围网区内T形的干道系统;

中心一路作为支路,位置上移至公园绿地下边界,保证保税加工用地的完整性,便于产业功能分区;

经三路作为北侧围网内道路,结合现有道路确定红线宽度由30米变为22米。

(2)用地性质调整

市场变化导致保税物流仓储需求减少,现状部分仓储用房空置,部分使用功能已变为加工厂房;围网内的保税加工用地减少,通过对产业用地配比的研究,将规划中心一路以南的用地性质由W2调整为M1;

围网外,根据《淄博高新区公共配套设施专项规划》中提出的构建区域15分钟生活圈的要求,结合西侧森林公园增加一处商业用地,作为高新区配套服务中心。

从产业功能入手研究得出,需要增加保税服务的功能,位于综保区副卡口两侧、围网区外,以生产性服务业为主,形成“前店后厂”的模式,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和商务用地;

南岭南路与宝山东一路交叉口的西南侧,部分M1调整为B1,保证商业界面的完整性,提升淄博综保区形象,减少工业对居住的干扰;

沿南岭南路南侧设置20米宽的防护绿带,提升淄博综保区景观形象;

规划范围内的农林用地,已与国土部门对接,现调整为建设用地。

(3)围网区范围

为保证城市道路交通系统的完整性,北岭路不纳入围网内;

远成物流项目实际运营为内贸物流,应不纳入围网内;

由于远成物流地块移至围网区外,致使综保区副卡口位置做相应调整,从花山西路移至宝山东二路;

保税服务用地在围网外,围网位置上移;

故围网区范围重新界定,规划围网区面积为1.93km²

(4)指标体系

用地性质发生变更的地块,其指标相应发生变化。依据山东省控规编制新导则的规定,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均为弹性引导内容,容积率(地上)作为刚性控制内容。

根据集约高效利用土地的原则,将一类工业用地的4个地块的容积率上限调整为2.0,为今后产业发展预留弹性空间。

其它各类用地容积率指标的调整,均未突破已批控规的规定。

(5)调整后指标

ZB-GX04-02-20地块编号,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M2),调整后用地指标为:容积率不小于1.0且不大于1.5,建筑系数30%≤ρ≤50%,绿地率≤15%,建筑限高50米。

ZB-GX04-03-30地块编号,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M1),调整后用地指标为:容积率不小于1.0且不大于2.0,建筑系数30%≤ρ≤50%,绿地率≤15%,建筑限高50米。

ZB-GX04-03-31地块编号,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M1),调整后用地指标为:容积率不小于1.0且不大于1.5,建筑系数30%≤ρ≤50%,绿地率≤15%,建筑限高24米。

ZB-GX04-03-32地块编号,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M1),调整后用地指标为:容积率不小于1.0且不大于2.0,建筑系数30%≤ρ≤50%,绿地率≤15%,建筑限高24米。

ZB-GX04-03-33地块编号,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M1),调整后用地指标为:容积率不小于1.0且不大于2.0,建筑系数30%≤ρ≤50%,绿地率≤15%,建筑限高24米。

ZB-GX04-09-01地块编号,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调整后用地指标为:绿地率≥80%。

ZB-GX04-09-02地块编号,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B1)兼容商务用地(B2),调整后用地指标为:容积率不大于1.5,建筑密度≤30%,绿地率≥25%,建筑限高30米。

ZB-GX04-09-05地块编号,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M2),调整后用地指标为:容积率不小于1.0且不大于1.5,建筑系数30%≤ρ≤60%,绿地率≤15%,建筑限高50米。

ZB-GX04-09-07地块编号,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B1)兼容商务用地(B2),调整后用地指标为:容积率不大于2.4,建筑密度≤40%,绿地率≥25%,建筑限高50米。

ZB-GX04-10-02地块编号,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M1),调整后用地指标为:容积率不小于1.0且不大于2.0,建筑系数30%≤ρ≤50%,绿地率≤15%,建筑限高50米。

ZB-GX04-10-04地块编号,用地性质为商务用地(B2)兼容商业用地(B1),调整后用地指标为:容积率不大于2.4,建筑密度≤40%,绿地率≥25%,建筑限高50米。

ZB-GX05-02-03地块编号,用地性质为防护绿地(G2)。

ZB-GX05-02-04地块编号,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B1)兼容商务用地(B2),调整后用地指标为:容积率不大于2.4,建筑密度≤40%,绿地率≥25%,建筑限高50米。

ZB-GX05-02-06地块编号,用地性质为防护绿地(G2)。

规划提出对采空区进行完全充填;充填修复后的用地用于开发建设前必须具备专业机构完成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工程建设过程中和建成后应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避免地质灾害的发生。

二、公布地点

淄博市规划局网站(http://gh.zibo.gov.cn/)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规划科 3172326;监察科3170340;淄博市规划局规划二处:3582108

区位图

调整后土地使用规划图


公示图则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