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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淄国土交告字[2018]26号

发布日期:2018-05-31 09:20:28 浏览次数: 字体:[ ]
经淄博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以网上交易方式公开出让370306100215GB00012[淄博市2018(增量)-储经007]等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宗地的基本情况和土地出让条件
序号
宗地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
面积
土地
用途
规划
容积率
准入产业类别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建设项目开工时限
建设项目竣工时限
出让
方式
出让
年期
起始价
(万元)
保证金
(万元)
保障资金
(预付款)
(万元)
增价
幅度
(万元)
1
370306100215GB00012[淄博市2018(增量)-储经007]号
淄博经济开发区柳园路以东、规划路以南、山东乾宏产业园以北
14170
城镇住宅用地
>1.0且≤1.6
/
/
供地后 一年内
开工后 三年内
网上挂牌
70
4311
863
3448
20
2
370306100243GB00027 〔淄博市2017(存量)-储经003〕号
淄博经济开发区昌国路(原309国道)以北、淄博市周村区交通运输局治超站以西
3311
工业用地
≥1.0且≤2.0
该产业符合淄博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布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轻工行业准入标准,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本)(2013年修正)》中鼓励类或允许类项目
≥4200
供地后一年内
开工后 二年内
网上挂牌
50
208
42
166
5
 
       
          
 宗地须说明事项:1370306100215GB00012[淄博市2018(增量)-储经007]号宗地,根据市政府已批复出让方案,拟建项目须符合张江淄博科技产业园总体规划,并与已出让的宗地370306100215GB00008规划条件一致、配套使用。竞买人须符合张江淄博科技产业园项目框架协议内容并须为张江淄博科技产业园一期配套建设不低于1.6万㎡的人防工程。2、370306100243GB00027〔淄博市2017(存量)-储经003〕号宗地为工业用地,竞买人拟建项目须为经开区政府审核同意的产业准入项目,并符合经开区产业发展规划;该宗地地面上有部分建筑材料、土堆、西南侧房屋、硬化道路等未处置到位,竞买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妥善处理。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凡在我市已经办理数字证书认证,按照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预付款的申请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网上挂牌竞买活动。竞买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联合申请竞买必须提供联合竞买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受让人。
三、出让信息获取方式、时间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挂牌交易,即通过淄博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竞买申请人可于2018年5月25日至2018年6月14日登录淄博市国土资源交易网(www.zbgtjy.gov.cn)查询下载出让文件,按照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四、竞买申请时间及保证金、预付款交纳时间和交纳银行
申请人可于2018年5月25日0时至2018年6月14日16时00分(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并交纳保证金、预付款。交纳保证金、预付款按照网上交易系统提示操作,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为2018年6月14日16时00分。
淄博市2018(增量)-储经007号宗地保证金、预付款汇入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营业部
淄博市2017( 存量 )-储经003号宗地保证金、预付款汇入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营业部
五、网上报价时间
上开始报价时间为2018年6月15日0时,报价截止时间为:
淄博市2018(增量)-储经007号宗地:2018年6月25日08时00分;
淄博市2017(存量)-储经003号宗地:2018年6月25日09时00分。
六、出让程序和确定竞得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和《淄博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矿业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规定的程序和价高者得的原则由系统自动确定竞得人。竞得人应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矿业权)网上交易须知》要求的有关资料到淄博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118号)进行审核,经审核无误后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等法律文书。
七、成交价款和竞买税费的支付
出让价款不包括竞买税费,竞买税费由竞得人另行支付。淄博市2017(存量)-储经003号宗地成交价款按照鲁政办发[2007]23号文件规定的时限办理项目立项、规划、环评等有关报批手续后10日内全部付清。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相关报批手续的,按相关规定对宗地另行处置。
挂牌成交后,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作受让宗地的定金(不计利息);竞得人交纳的预付款抵作成交价款和相关费用。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预付款及其利息,我局在挂牌活动结束后 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网上交易有关要求等其他相关情况详见出让文件。若有变更以出让前最后更改为准。
2、申请人可自行实地踏勘出让地块。
3、申请人对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在挂牌活动开始前向出让人委托的承办机构淄博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咨询。
出让人:淄博市国土资源局     承办单位:淄博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张店区联通路118号  联系人:王培培、邹慧娟   联系电话:2778029 2772549
4、CA数字证书按照《淄博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矿业权网上交易CA数字证书的通告》办理。
CA数字证书受理机构:山东省数字证书认证管理有限公司
济南CA认证受理点:济南市趵突泉北路24号
电话:13156127266 联系人:张帆
 5、淄博市国土资源交易网http// www.zbgtjy.gov.cn
     
                                                                                           2018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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