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高新区GX03(01-33)、GX05(03、04、13、19、25、27)地块(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GX03-33-03、GX03-33-05、GX03-33-06和GX03-33-07地块规划调整》批后公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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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高新区GX03(01-33)、GX05(03、04、13、19、25、27)地块(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GX03-33-03、GX03-33-05、GX03-33-06和GX03-33-07地块规划调整》(以下简称《规划》)由淄博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市政府于2018年11月29日批复(淄政字〔2018〕86号)。现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对该规划进行批后公布。 一、规划调整简介 1、规划调整范围 调整地块为GX03-33-03、GX03-33-05、GX03-33-06和GX03-33-07地块,位于中润大道以北,政通路以南,柳泉路以东,总面积9.73公顷。 2、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令[2006]第146号) (3)《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11建设部第7号令) (4)其他有关的标准、规则、法规及规定 3、规划调整内容 1、将地块GX03-33-03(B2R2)、GX03-33-05(B2R2)、GX03-33-06(B1R2)和GX03-33-07(B1)合并为一个地块,地块编号为GX03-33-03。 2、GX03-33-03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R2),兼容商业商务(B1B2)。调整后二类居住用地(R2)指标为容积率不大于3.00,建筑密度不大于25%,绿地率不小于35%,建筑限高100米;兼容商业商务(B1B2),兼容用地比例不小于20%,容积率不大于4.0,建筑密度不大于40%,绿地率不小于25%,建筑限高100米。 3、预测调整区人口0.6万人,增设9班幼儿园一处,并且配建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党群服务中心、文化活动中心、物业管理、社区警务室、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公共厕所、其他商业服务设施、居民健身场地、中继箱、给水泵房、变配电室、换热站、天然气调压柜等服务设施。 4、该地块内综合考虑南北向交通,预留民进路与中润大道16米道路的交通联系。 二、公布地点 淄博市规划局网站(http://www.zbgh.gov.cn/)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规划科 3172326;监察科3170340;淄博市规划局二处:3582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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