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淄国土交告字〔2018〕80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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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淄国土交告字〔2018〕80号 经淄博市人民政府批准,淄博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网上交易方式公开出让370305107203GB00247[淄博市2017(增量)-临005号]等9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宗地的基本情况和土地出让条件
说明事项: (一)370305107203GB00247[淄博市2017(增量)-临005] :该宗地成交后,地上建筑物的处置应由临淄区国有资产管理局处置。 (二)0370305005208GB00248 [淄博市2018(增量)-临 012号]:1、竞买人在提交竞买申请资料时,需提供与齐陵街道办事处达成的淄河村旧村改造垫付资金解决方案,由齐陵街道办事处出具相关证明,作为竞买人的申请材料之一,否则竞买人不具备竞买资格,竞买无效。2、该宗地出让价款分两期缴纳,首付不低于50%,余款一年内付清。 (三)370305005211GB00006[淄博市2018(增量)-临 013号]:该宗地竞买人需提供与临淄区人民政府齐陵街道办事处签订的PPP项目合同,否则竞买人不具备竞买资格,竞买无效。 (四)370305100243GB00084[淄博市2018(增量)-临 011号]:1、竞得人须投资配建幼儿园,具体详见临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淄博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编号:20182014、按照规划条件(编号:淄规条件(2018)-05-28)要求开发建设。2、该宗地土地出让金区级收益部分,按照《关于加快两区三村改造建设的实施意见》(临发[2010]9号)文件规定和区政府[2008]第13号、[2012]第14号会议纪要执行。 (五)370305004228GB00049 [淄博市2018(增量)-临010号]:竞得人须同淄江花园工程建设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签订相关开发配套协议,并投资配建淄江第二幼儿园,具体详见临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淄博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编号:20182010)。须按照规划条件(淄规条件(2018)-05-23)、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编号:20182010)开发建设。 (六)370305003206GB00056[淄博市2018(增量)-临008号]:该宗地为城南棚户区改造项目中辛店街村安置用地,需回迁安置282户,安置总面积不少于30863平方米,均价不高于4300元/平方米,车位不少于282个,单价5万元/个。竞买人须与辛店街道办事处签订安置协议作为竞买申请材料之一,否则竞买人不具备竞买资格,竞买无效。 (七)370305002004GB00045[淄博市2018(存量)-临008 号]:1、竞买人在提交竞买申请资料时,需提供与雪宫街道办事处、原用地单位达成的置换房产协议,作为竞买人申请材料之一,否则竞买人不具备竞买资格,竞买无效。2、该宗地出让价款分两期缴纳,首付不低于50%,余款一年内缴清。 (八)370305100243GB00081[淄博市2018(存量)-临007 号]:1、竞买人须提供与淄博齐德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该宗土地熟化相关协议,作为竞买申请材料之一,否则竞买人不具备竞买资格,竞买无效。2、竞得人需出资配建幼儿园(详见淄博市规划局临淄分局《临淄区370305100243GB00081号宗地规划条件》(编号:淄规条件(2018)-05-26)、《淄博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编号:20182013))。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竞买人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凡在我市已经办理数字证书认证(原有数字证书需到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处升级),按照要求足额缴纳保证金的申请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网上挂牌竞买活动。竞买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联合申请竞买必须提供联合竞买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受让人。 三、出让信息获取方式、时间 竞买申请人须携带相关有效证件,到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申请办理数字证书后,方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并参与竞买(已办理数字证书的竞买人可直接登录系统使用)。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淄博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实行网上交易。竞买申请人可登录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ibo.gov.cn/)查询下载出让文件,按照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四、竞买申请及保证金缴纳 申请人须在2018年11月24日00时至2018年12月22日16时00分(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并足额缴纳保证金。缴纳保证金按照网上交易系统提示操作,竞买保证金缴纳银行账号是由网上交易系统随机自动生成唯一的竞买保证金子账号,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为2018年12月22日16时00分。保证金均汇入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店支行营业部。因银行保证金系统到账存在时间差,建议竞买申请人竞买保证金缴款时间适当提前。 五、网上报价时间 网上开始报价时间为2018年12月14日00时,报价截止时间: 淄博市2017(增量)-临005:2018年12月24日9时00分。 淄博市2018(增量)-临012:2018年12月24日9时00分。 淄博市2018(增量)-临013:2018年12月24日10时00分。 淄博市2018(增量)-临011:2018年12月24日10时00分。 淄博市2018(增量)-临010:2018年12月24日11时00分。 淄博市2018(增量)-临009:2018年12月24日11时00分。 淄博市2018(增量)-临008:2018年12月24日14时00分。 淄博市2018(存量)-临008:2018年12月24日14时00分。 淄博市2018(存量)-临007:2018年12月24日15时00分。 六、确定竞得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由系统自动确定竞得人。竞得人应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将保障资金缴入到淄博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户名:淄博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营业部,帐号:373010601018170103787)后,凭竞得证明、保障资金缴纳凭证及相关资料到淄博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张店区联通路118号)进行资格后审,经审核无误后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等法律文书。未按规定时间缴纳保障资金和不能及时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后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得人资格。 七、成交价款的支付 挂牌成交确认后,保证金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予以划转或退还。竞得人缴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定金,在接到成交确认通知3个工作日内,本金划转至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帐户,利息原渠道退还;未竞得人缴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竞得人缴纳的保障资金抵作成交价款。 八、联系方式 淄博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联系人:王永明 联系电话:0533-2721627 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马 飞 联系电话:0533-2270037 山东省数字证书认证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 鑫 联系电话:0533-2270035
淄博市国土资源局 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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