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业务公开>规划业务>控制性详细规划
淄博市博山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发布日期:2017-10-10 12:00:06 浏览次数: 字体:[ ]

《淄博市博山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由淄博市规划信息中心编制完成,市政府于2017830日批复(淄政字〔201774号)。现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对该规划进行批后公布。

一、规划简介

1、规划范围

东起沿河东路-环东路,西至滨莱高速公路,南起南过境路,北至工业园外环路及其周边城市建设用地,用地面积约62.38平方公里,建设用地面积50.658平方公里。

2、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令[2006]146号);

3)《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11建设部第7号令);

4)《淄博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

5)《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

6)其他有关的标准、规则、法规及规定。

3、规划内容

规划采用“整体控制+街坊+地块”三个层次分级编制模式。整体控制层面:以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对城市总体规划进行评估,从城市总体层面进行整体控制来指导下一步控规的编制,站在城市的高度来研究博山城区的功能定位、人口容量、环境容量、设施配置、街坊划分。街坊层面:明确各街坊的主导功能、人口规模和建筑控制总量,并通过强度分区进行合理布局和控制;根据地区发展需要和开发建设规模,合理配置重大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安全设施和公用设施。地块层面:最小的控制单位,指导下一层次建设。

公益性公共设施控制:文化设施落实3处,面积9.68公顷;教育科研设施落实28处,面积166.61公顷;体育设施落实2处,面积22.00公顷;医疗卫生设施落实19处,面积34.92公顷;社会福利设施落实3处,面积1.96公顷。

公用设施控制:供水设施落实3处,面积2.60公顷;排水设施落实4处,面积32.13公顷;供电设施落实15处,面积20.02公顷;电信工程设施落实3处;热力供应设施落实3处,面积4.60公顷;燃气工程设施落实8处,面积2.06公顷。环境设施:落实公共厕所79处、落实垃圾转运站17处,面积2.97公顷。安全设施:落实消防设施7处,用地6.43公顷。

四线控制——包括城市绿线、城市蓝线、城市黄线、城市紫线

城市绿线:为规划范围内的绿地范围(包括公园、滨河绿地、沿城市道路绿化带,面积546.39公顷),不含组团绿地。城市级绿地,严格控制,不得改做他用;居住区级绿地控制绿化面积不减少。

城市蓝线:孝妇河河道蓝线为规划的河道上口以外30米;岳阳河、石沟河和白杨河河道蓝线为规划的河道上口以外20米。

城市黄线主要涉及规划范围内供水设施、供电设施、邮电设施、弱电设施、消防设施、道路交通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等用地范围线。

城市紫线:针对规划范围内的文物保护单位提出控制要求,其实际地界范围最终以文物局法定资料记录为准。其中国保1处(颜文姜祠);省保3处(孙廷铨故居、范公祠、原山玉皇宫);市保23处。区保7处。

二、公布地点

  淄博市规划局网站(/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技术科 3170325;监察科3170340 ;博山分局 4188611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